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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义龙新区总工会招聘公告

2019-07-19 09:33:50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贵州义龙新区总工会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人。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7月27日。报名地点:义龙新区行政中心二号楼1楼2110室(鲁屯镇)。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贵州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义龙新区总工会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工会干部职业化改革,吸引优秀社会人才加入工会干部队伍,规范工会社会工作者的聘用管理工作,根据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工总字〔2017〕31号)和州总工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州工发〔2018〕85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笔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义龙新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11名,所招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总工会及乡镇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报名时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义龙新区户籍或在义龙新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临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可放宽至大专(需提供单位证明)。
 
  3.义龙新区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可放宽至大专(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基本操作。
 
  3.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31日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在义龙新区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义龙新区总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可先查询义龙新区门户网站了解相关详细信息(网址http://www.ylxq.com.cn)。
 
  3.报名地点:义龙新区行政中心二号楼1楼2110室(鲁屯镇),咨询电话:0859-3542601。
 
  4.报名费:按照黔价费〔2010〕5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100元。
 
  5.报名需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2019年义龙新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
 
  (4)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3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依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义龙新区工作满一年的临聘或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交单位证明原件。
 
  (7)义龙新区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如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则按1:3比例相应缩减计划招聘人数。
 
  6.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考生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根据报名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
 
  (四)《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9日(上午8:30至11:5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义龙新区行政中心二号楼1楼2110室(鲁屯镇)
 
  (五)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内容:《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贵州省工会条例》等工会理论知识和其它综合知识等内容,分值为100分。
 
  4.笔试时间:2019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
 
  (二)加分因素
 
  1.少数民族加1分。
 
  2.在职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加2分(以县级总工会出具证明为准)。
 
  3.每位考生最高加2分。
 
  六、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则进行加试,加试环节以区总工会另行通知为准。
 
  3.公示:总成绩将在义龙新区户门网站(http://www.gzylxq.cn)公告。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下简称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体检医生签字和体检医院盖章签字确认;对于体检当场能出结果的体检项目,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于体检当场不能出结果的项目,由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首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自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同用工单位主管部门采取对考生为期一周的适岗考察。
 
  1.适岗考察:指体检合格人员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实地适岗考察,由考生和用工单位进行双向选择。适岗期间,考生可以视自身情况提出自愿放弃聘用的意见,由用工单位提请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备案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同时安排递补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适岗期满由用工单位给出拟聘用或不予聘用的意见,不予聘用的须说明具体理由,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适岗考察期(1周)包含在试用期内,适岗考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按每周500元发放补贴。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区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察未通过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6)截止到考察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九、公示、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工会社会工作者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被取消资格的或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岗位确定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由义龙新区总工会行文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义龙新区总工会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十、待遇保障
 
  (一)工资
 
  1.试用期工资:已聘用的工会社会工作者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00元。
 
  2.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的工资由四部分组成:
 
  一是基础工资。以义龙新区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义龙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570元)为基础工资;
 
  二是浮动工资。以基本工资为基数,大专学历为0.6倍、本科学历为0.7倍、研究生学历为0.8倍。
 
  三是工龄工资。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工龄从根据州工发〔2018〕85号文件规定,招录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计算,工龄每增加1年增加月工资20元。
 
  四是职称工资。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工会社会工作者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资格的,从取得该资格的次月起,增加月职称工资20元;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的,从取得该资格的次月起,增加月职称工资50元;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从取得该资格的次月起,增加月职称工资80元。
 
  试用期满后,扣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后月工资约为2253元(不含目标绩效)。
 
  (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目标绩效
 
  1.工会社会工作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工会社会工作者目标绩效由区总工会按不高于在职人员的50%发放。
 
  (三)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待遇保障:义龙新区总工会根据国家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社会工作者的基础工资和浮动工资。
 
  十一、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由区社工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区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考生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其他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公告及相关事项解释权属领导小组。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义龙新区总工会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doc
 
  义龙新区总工会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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