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州黔西南州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告知书
黔西南州202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告知书
根据《黔西南州2020年州、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的规定,现将黔西南州2020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评日期和地点
测评日期: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
测评地点:兴义一中田径场(兴义市老城街47号)
二、测评对象范围
按照《招录简章》的规定:“报考州及州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且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三、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本次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和全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测评项目为:
(一)纵跳摸高;
(二)10米×4往返跑;
(三)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在测评前可进行一次试测,但不计成绩;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考生有一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每个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测评考生宣布测评结果。纵跳摸高或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结果不达标或测评违规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测评。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如对本人或他人的测评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测评时间:上午8:10开始检录,8:30开始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11月11日(星期三)上午7:30前持本人《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承诺书》到达兴义一中(兴义市老城街47号)田径场集中,经检录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评。8:10仍未到达体能测评场地参加检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五、疫情防控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阅读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我省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体能测评,并填写《个人承诺书》、《14天活动轨迹》于体能测评当天交工作人员。
六、特别提示
1、为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请所有考生从兴义一中后门(延安路龙盘中学正对面)进入体能测评场地,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2、请考生自行携带有关证件、运动鞋、服等物品,并妥善保管。
3、请考生按照“纵跳摸高”项目的要求修剪指甲。
4、因场地有限,体能测评考点不提供停车服务,请考生另行安排。
5、黔西南州202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工作各环节信息均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xn.gov.cn)和“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www.qxnzzb.gov.cn)发布,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招录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59-3233780
州公安局政治部:0859-3292019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公安局
2020年11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qxnzzb.gov.cn/gwygl/zszl/2020-11-09/2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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