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镇宁县就业见习公告(第四批)
关于开展2021年度就业见习工作的公告(第四批)
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市《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21〕5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就业见习工作(第四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就业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征集岗位需求、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确定见习对象、体检、派遣的程序进行。
二、就业见习对象
(一)见习对象。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10月22日。
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就业局就业资金管理股(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19楼1913室)。
四、报名方式
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参加就业见习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在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办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
五、见习对象的确定
见习对象按见习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由各需求单位通过面谈等方式确定。若见习需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需求计划数的,可根据报名对象意愿,从其他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中调剂。
六、体检
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拟确定的见习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市级见习生入职体检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七、派遣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人社部门开具《报到证》派遣到就业见习单位报到,并与接收单位签订《 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八、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镇宁自治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70/月,待新文件下发后按新标准执行),并为见习生办理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九、见习管理
见习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见习单位应鼓励见习生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见习单位与见习生终止就业见习应及时报人社事部门进行备案。
十、联系电话、联系人
联系电话:0851-36222909; 联系人:伍衍
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zn.gov.cn/xxgk/xxgkml/rsxx_41107/zkzp_41110/202109/t20210928_70651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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