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雷山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村医实施方案
2022年贵州雷山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村医实施方案 已发布,计划招聘24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0日9:00—17:0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雷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村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乡村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12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黔东南府办函〔2021〕29号)《雷山县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雷府办函〔2022〕12号)等文件精神,同时经报请县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村医24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雷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村医招聘领导小组,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具体组织招聘工作,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配合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专业测试(含面试)、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拟订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具体招聘职位及计划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雷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村医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懂计算机操作。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4.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医学综合大类。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者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报考者,社会保险按相关规定执行。
6.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村或本乡镇户籍考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公开发布招聘方案、考试、体检、政审等有关情况,雷山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雷山县丹江镇羊排安置小区10栋1号)。
3.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0日9:00—17:00。
4.报名费:100元/人,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5.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确定报考岗位。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时按照要求填写《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村医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考生所填写的联系电话一经填写,不能变更,保持电话畅通,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等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不予报名。报名需提交以下真实有效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1.如实填写好的“报名表”原件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及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除“报名表”以外,以上材料原件仅作为验证使用,验证完毕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含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含面试)分值各为100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含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如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所有考生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含面试)。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可领取笔试准考证,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另行通知。
(3)笔试方式及内容。
①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②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对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有关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
(4)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专业技能操作测试(面试)
(1)笔试成绩核算完毕后,按计划招聘总人数与报考总人数与1:3比例,根据笔试分数由高至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末位出现排名并列的情况,则排名并列人员一同进入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含面试)环节。
(2)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含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3)领取专业测试(含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含面试)准考证时间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另行通知。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含面试)地点统一设在雷山县城所在地,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含面试)具体地点见《专业测试(含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专业测试准考证(含面试)》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含面试)。
3.综合成绩计算及发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含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2)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含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项成绩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本次招聘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第一,则以专业测试成绩(含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报考该职位参加专业测试成绩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若该职位已无递补人员的,从报名时“同意调剂”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择调剂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有效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七)公示
经笔试、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含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订劳动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政审合格人员与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根据雷山县卫生健康局意见派往雷山县各村卫生室相应岗位开展工作。
被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根据雷山县卫生健康局的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续签或解聘。
聘用人员除参加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录用外,合同期内不得提出辞职。如因特殊原因,经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雷山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后,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处理。
被录用人员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录用资格。
五、待遇
所任用人员工资标准,参照我县现行在岗乡村医生工资标准,村医工资由基本工资、“四险”政府补助部分(以当年现行补助标准执行)、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基本医疗服务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标准2200元/月(其中:政府定额补助1783元/月、取消药品加成后基本药物补助417元/月),“四险”政府补助部分901.36元/月(以当年现行补助标准执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助714.44元/月、工伤保险补助22.33元/月、医疗责任险补助133.33元/月、失业保险补助31.26元/月),并根据经济情况逐步提高。
六、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参照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执行,严格工作程序,规范组织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疫情防控
(一)报考人员须做好考前7天自我健康防护和监测,凭考试当日手机界面“贵州健康码”绿码、大数据通行码(二者缺一不可),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二)按照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黔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9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有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级市入黔人员(除中高风险区外),严格落实“三天两检”管理。西藏、新疆、宁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云南西双版纳州、四川德阳市和绵阳市等疫情重点地区入黔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内蒙古、云南、四川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实行“三天两检”检测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生有以下情况的不可参加面试: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接、密接的密接,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②贵州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③外省市或境外抵临考生未按相关政策完成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
(四)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五)报考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3338805(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0855-3331181(雷山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55-3331010(雷山县纪委监委)
雷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leishan.gov.cn/xwzx/tzgg/202210/t20221017_76760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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