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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六盘水市公务员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3-02-22 09:41:52 字号: | | 【 打印 】
  2023年贵州六盘水市公务员考试笔试温馨提示已公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六盘水市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温馨提示
 
  六盘水市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将于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2月26日(星期日)进行,请广大考生做好应试准备工作,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笔试科目和时间
 
  (一)公共科目笔试
 
  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B类)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
 
  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上午:09:00-11:00
 
  二、笔试准考证打印
 
  根据招录公告的时间安排,请于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可打印多份准考证备用,打印后请妥善保管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每项信息,特别是考点名称、地址、考场号、座位号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考试部门联系。考试当天,请按准考证上的提示,携带《准考证》(需打印带照片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三、考点设置
 
  六盘水市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共设14个考点(钟山区10个考点,水城区4个考点),各考点名称、考点详细地址及到达公交线路如下:
 
  详见下方文章来源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充分做好食宿、交通安排
 
  我市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人数较多,届时考点区域内的食宿、交通较为紧张。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合理安排好食宿、交通等事宜,以免影响考试。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场情况
 
  由于本次笔试的考点较多,分布较广,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和地址,提前一天熟悉考点环境,掌握考点的乘车路线,了解考场安排情况(熟悉考点考场时考生不能进入校园,学校将在大门处摆放考场分布示意图),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考试当天的交通方式,了解乘车路线和行车时间,尤其要把堵车因素考虑在内,住宿尽量选择在考点附近酒店(宾馆)。除考试公务车辆,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接送考生车辆,请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三)学习考场规则,备齐考试用品,不带违规物品
 
  1.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及有关提示,提前准备好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橡皮等考试用品。
 
  2.不得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的,将给予本科目考试为零分的处理。
 
  3.准考证上必须带有本人照片,否则该准考证视为无效,如本人无法打印出带照片的准考证,请于考试前工作时间内到六盘水市人事考试院打印(联系电话:0858-8784725;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58号)。
 
  4.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考试阅卷将进行雷同卷测查,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作弊行为成立的,按《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5.请自觉遵守《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依法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请考生关注六盘水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凉都先锋党建云 https://lpszzb.gov.cn)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ps.gov.cn)发布的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关信息,如有疑问,请拨打考试服务热线:0858-8690956(六盘水市公务员局);0858-8784725(六盘水市人事考试院)。
 
  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2月20日修改版)
 
  根据国家、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参加我省2023年各项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须知晓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需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二、进入考点后,考生须迅速有序进入考场,不在考点内扎堆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不在考点附近逗留或扎堆聚集。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三、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须服从考点作出的调整考场等有关安排。
 
  四、考试期间,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接送考生车辆应即停即走。考生往返考点途中,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五、建议考生在考试前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聚集或流动,日常生活做到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适时调整,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相关通知信息,做好相应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文章来源:https://www.lpszzb.gov.cn/detail?id=1077287963978642433&bread=%E9%A6%96%E9%A1%B5&bread=%E4%BB%8A%E6%97%A5%E5%8A%A8%E6%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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