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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2010年选调生报名有关工作公告

2013-06-08 00:19:23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0年选调生报名工作已于1月27日开始,2月5日17时将截止报名。现就选调生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知》规定,资格审查工作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仅对拟进入面试考察人员的考生,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目前网上报名只对报考者的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不对报考者是否属于选调对象、是否符合选调条件,以及是否符合职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核。因此目前网上所提示的“审核通过”,仅是告知报考者提交的照片已符合规定,通过审核,不代表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已通过。请已经报名或准备报考选调生的广大考生,注意认真阅读《通知》中所规定的选调对象及选调条件,以及招录计划表(附件二)中有关“其他报考条件”栏,确定自己属于选调对象范围并符合选调条件之后,再根据招录计划表选择符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网上报名后,如因报名信息填报有误,需进行调整或更改的在2月5日17时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后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自行修改。

2、报名后通过审核但还未交费的考生,请拨打电话:6831833,由工作人员将审核状态更改为审核未通过,然后由考生自行修改相关信息。(如果是更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考生,请直接用正确身份证号和姓名重新报名即可,无需修改。)

3、报名后通过审核并已经交费的考生,如需修改相关信息,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毓秀路省人才市场11楼),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书面申请,由工作人员更改信息。如果考生本人在外地,不能亲自来考试中心的,由考生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委托书,委托他人来考试中心更改(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贵州省考试指导中心

                         201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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