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2013年招聘158名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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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2013〕11号)、《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毕人社复〔2013〕465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西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黔西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
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㈣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6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职业资格的可放宽到45周岁。
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㈥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㈠截止2013年6月7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㈡截止2013年6月7日黔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㈣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㈤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㈥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