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
南明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
南明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考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南明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审安排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2、根据《简章》的规定,经区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本次招聘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为:A岗一百五十分制60分;B岗折算后总成绩30分。
3、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6月26、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4、资格复审地点:南明区学习与资源中心(曹状元街11号)。
5、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考生于6月25、26、27日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om.cn进行打印)、《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近期有效户籍证明)、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的彩色正面免冠一寸标准证件照4张;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除以上资料外:
1、报考“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 “定向五项目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市“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3、报考 “定向本区基层服务人员” 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和选派行政主管部门;社区服务中心或乡党委出具的书面证明。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考生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理到现场进行审核,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及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报考岗位考生《综合能力与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由区招聘办研究决定。无考生通过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准考证打印
资格复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4日上午9:00至7月5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om.cn)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3年7月6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附件一:南明区A类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xls
附件二:南明区B类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xls
南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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