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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07-07 00:46:06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4号)、《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0〕9号),设立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调研、督查和信息工作,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把握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交给市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四)处理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负责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信息收集分析,提出决策参考和建议。

  (八)负责办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省、市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

  (九)负责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接待国务院、省政府及其部门和省内外人民政府副地(厅)级以上公务人员。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做好有关外事接待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规、政策和规划,指导、督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汇总、处理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协助市领导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并指导、督促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三)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安排,管理市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教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市金融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政府驻外联络处、市政务服务局。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14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有关事务工作;撰写《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重要文稿和市长讲话;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围绕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承办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县(区)长会议和有关电视电话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会议的会务及督办工作;办理机构编制、审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办理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文电及有关综合性事务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秘书二科

  办理发展和改革、财税、金融、统计、招商引资、机关事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军队、预备役部队、工商联(商会)、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保险公司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专题调研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秘书三科

  办理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统战、对台、党史研究、台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专题调研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秘书四科

  办理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旅游、食药监、信访、法制、对外宣传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武警、消防、军工、国家安全、质量技术监督、邮政、电信、移动通信、无线电管理、供电、石油、保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专题调研工作;联系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政府驻外联络处;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秘书五科

  办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影视、档案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红十字会、文联、社科联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专题调研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秘书六科

  办理农村发展、民政、交通、民用航空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公路管理、铁路、烟草、气象、水文、残联、智力支边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专题调研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秘书七科

  办理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电网建设、建设用地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专题调研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文书科

  办理文电收发、传阅、分办、格式核对等工作;负责印鉴、档案管理及机要通信、报刊征订、收发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内部保密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调研科

  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综合调查研究或根据市政府领导安排开展专题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起草市政府重要文件、市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全市性的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负责收集、整合有关调研资源,为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组织市政府中、长期重大课题调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负责对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重要事项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与信息反馈;负责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落实;负责组织协调开展重大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根据办公室领导的指示,督促检查办公室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下设督办科、信息公开科。

  (十一)建议提案科

  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全国、省、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行政科

  负责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召开的重要会议;管理市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经费;负责市政府办公室设备、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监管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国有资产;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内部接待、综治、扶贫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人事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中心组学习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政治、业务学习;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审、公务出国人员选派、教育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政府办普法、计生等日常工作的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车队

  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用车的调配、维修和管理服务工作。

  四、管理机构

  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工作,党务和行政后勤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的机构

  (一)市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正县级)

  1、认真实施国防教育法规,依照《国防教育法》和《全民国防教育大纲》、《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市国防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省市党委、政府、国防教育委员会关于国防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国防教育日常工作。

  2、根据国家和省国防教育工作规划,拟制本市国防教育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全市全民国防教育工作。

  3、负责了解和掌握本市国防教育情况,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4、指导、协调各县(区)国防教育办公室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5、负责市级国防教育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

  6、负责国防教育的宣传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基地的申报、管理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下设综合业务科。

  (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县级)

  1、指导、督促、检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调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负责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修改、解释及监督实施;负责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重大经济、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承办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事务。

  4、组织、指导、协调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5、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顺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安顺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下设综合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法规科、复议应诉科。

  (三)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县级)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规定、指示。

  2、负责制定全市的外事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

  3、负责管理全市外事、侨务事务。

  4、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或人员的审核、申报工作。

  5、负责全市重大外事和涉外接待工作。

  6、做好各项侨务工作。

  7、做好港澳事务管理工作。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下设综合业务科。

  (四)应急管理办公室(副县级)

  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副县级)

  提出全市应急管理的规划建议;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汇总、处理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协助市领导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决定的督查工作;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指导、督促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和会务工作。

  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下设综合科、协调处置科。

  (五)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县级)

  1、分析研究金融形势,提供全市金融运行分析报告,为市政府金融决策服务,拟定地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规划和措施。

  2、加强政府性融资运行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政府、部门及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构建全市信用平台、担保平台、融资平台和中小企业信用联合体。

  4、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

  5、负责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的评估工作,落实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措施。

  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科、业务科。

  (六)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副县级)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电子政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监督执行和推进落实。

  2、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3、负责市级政府上网工作,指导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上网工作;

  4、负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市长信箱”的有关工作;

  7、承办政务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文电及相关业务工作。

  市电子政务办公室下设综合科、电子政务推进科、市政府网站管理科。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80名(其中,含市级领导行政编制7名,单列纪检监察编制2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单列行政编制5名)。其中,秘书长(应急办主任)1名、副秘书长6名,纪检组长1名,国教办主任或副主任1名,法制办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外事侨务办主任1名,金融办主任1名,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1名,应急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县级),督查室主任1名(副县级),机关党委书记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46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4名(含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单列工勤人员编制1名)。

  六、其他事项

  撤销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其原承担的有关政务信息化工作职责交由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担,原核定的17名事业编制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收回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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