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省公务员面试热点预测:武汉地铁抡面姐事件
2013年贵州省公务员笔试刚刚宣告结束,广大考生即进入面试的备考季,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gz.chinagwyw.org/)贵州硕文资深专家就近期网络热点讨论事件“武汉地铁抡面姐事件”,从公务员考试面试考察角度模拟并全面解析,希望广大考生能从中受益。
热点概述
年轻时尚女子在地铁上端碗吃热干面,遭其他乘客制止后有些不耐烦,当另一名女乘客制止她而拿出手机拍摄时,时尚女子彻底失控了,她立即站起身,将手中的热干面碗直接暴扣在拍摄者头上,甩出的面和汤汁还殃及了旁边的一名男乘客。3月30日上午,发生在地铁二号线上的这一幕,被微博疯转,那名吃面被拍照怒而扣面碗的女子也被戏称为“地铁面姐”。
ü 相关评论
@《地铁抡面姐:女子地铁吃面被指责 暴扣拍照者》: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钱谦良认为,武汉出台的轨道交通条例明确规定,地铁内是禁食的,这属于地方性法规,女乘客的行为违规在先,因此叶女士有权利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拍摄。但钱律师还说,这个不文明的事情可以曝光,但是将他人的面部公布于众,致使招来网友谩骂,叶女士也有不对之处,如果在发微博时用马赛克处理一下就更好些。
轨道交通分局民警告诉记者,此事已经交由他们办理,但这么“生猛”的事地铁民警也是第一次遇到,如何处理确实成为了难题。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钱谦良表示,“暴扣”的行为有侮辱他人之嫌,而且是直接倒在叶小姐的脸上,涉嫌侵犯他人的身体权利。民警查阅了《治安处罚法》,发现对女乘客的这种“暴扣”行为并没有具体符合的条款,最为相近可套用的罪名“扰乱公共秩序”,但该行为似乎也够不上这条。
《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于2012年12月28日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市民在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公共客运列车上进食的,首先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为何这般严格?武汉市人大法规室负责人解释,在地铁内吃东西,不仅会招来老鼠咬断电缆,还可能因食物渣掉进制动门引发故障。武汉市地铁集团称,为配合条例施行,近期将培训一批专门人员持证上岗,监督执法。根据该条例,在车站、列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也将会被处100—200元罚款。
@《地铁抡面姐:地铁吃面被指责暴扣拍照者 引发各地地铁拟全面禁食》:上海地铁车厢内究竟是否要禁止饮食,乘客意见并不完全一致。记者昨天在宜山路站采访到一位陈姓乘客,他表示地铁车车厢应该禁止饮食,“经常有乘客在车厢内吃快餐,气味扑鼻,影响了车厢空气环境,让人很不舒服,禁止车厢饮食很有必要。”
对陈先生的意见,旁边一位乘客稍有不同看法:“车厢禁食可以讨论,车站内饮食就不要禁止了。对那种只能在路上吃早饭的辛苦上班族,候车时吃饭也无可厚非,难道一定要他们边走路边吃饭么?”乘客刘小姐建议地铁可以尝试“分类禁食”,即上班时段拥挤不堪的车厢内,乘客不应该在车厢吃油炸食品、豆浆、包子等。她认为,在不影响环境的前提下喝饮料无可厚非,但具体尺度还是要靠乘客自觉把握,“没有必要完全禁止地铁饮食’,只要在进食时不妨碍其他乘客,并且不乱丢垃圾就可以了。”还有一位乘客提出疑问,一旦正式出台“禁食”规定,操作起来会有难度,比如在上下班时段,车厢已经很拥挤了,执法人员如何在车厢内执法?“如果工作人员不在,有人吃东西怎么办?”有乘客指出。
@《武汉美女地铁吃面遭拍照后用面碗暴扣乘客》:地铁禁食是世界通行规则。据了解,地铁内禁止饮食是出于对公共卫生考虑,所以世界上很多城市都会禁止在地铁内吃喝。例如,在2011年,美国华盛顿警方共抓捕到35名在地铁里进食的乘客。台湾地区《大众捷运法》也规定,乘客若在捷运“禁止饮食区”饮食,处新台币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的罚款。台北捷运和高雄捷运会不定时有稽查员和捷运警察巡逻,当发现旅客进入车站管制区内饮食,就会被开罚单。香港地铁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港铁付费区内饮食,否则可罚款2000元”法规。
ü 模拟题
某市地铁二号线营运过程中,一女性乘客吃热干面遭群众劝阻后仍继续吃面,其对面一女乘客将其行为拍下并在发到自己的微博上,从而激怒吃面乘客,随后其突然暴起将热干面扣在照相者头上,并抢夺手机预删除照片,在因其他乘客劝阻而未果后在下一站下车离开。这一事件引起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并引发网友热议。有的网友表示强烈愤慨,有的网友发出人肉搜索,有的网友则提出博主拍照发微博,是否侵犯了食面女子的肖像权。对此你怎么看?
ü 硕文解析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快节奏的生活使人们显得愈发疏离与隔阂,我们宁可在微博上、QQ上和陌生人交流、畅所欲言,也不愿认认真真地、心平气和地与身边的人作好沟通,而这更进一步拉开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甚至激发了矛盾引起本不必要的纷争。题目中的事件所折射的这一社会问题使我们有必要认真全面地加以思考。
首先,吃面乘客的行为确有不妥。于2012年12月28日正式施行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市民在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公共客运列车上进食的,首先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该乘客在违反了《管理条例》并遭到其他乘客的反对之后,她并没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虚心接受批评,反而在发现被拍照后采用更加激烈的方式处理问题,从而激化了矛盾,使得一件小事演变成公共事件。
其次,拍照乘客处理问题的方式也是不适宜的。尽管她这样做的出发点是好的,想借助舆论的力量规范不文明行为,但这样的行为无疑让被拍者颜面扫地,在恼羞成怒之余试图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当然拍照乘客的行为并不是不值得肯定的,面对违规、违法、违纪的行为,我们必须要有人挺身而出加以制止。如果每个人面对不文明行为一味地忍让和退缩,只能滋生更多的不文明行为,我们的社会需要这种正能量。但,正能量的释放要有正确的方式和途径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否则只能适得其反。
此次事件事端很小,影响却很大,诸多媒体的介入和广大博友的积极关注推动了一场关于乘车文明与文明监督的大讨论。就事件本身来看,这场讨论看似是一个偶然,但这种偶然之后隐藏的是对现代快节奏都市生活的省思。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愈发紧密,却又显得疏离;既相互竞争,又互为依靠;既渴望交流,又保持警惕;既想敞开心扉,又隐藏自己......这看起来似乎矛盾,但确实是现代人生存状态的真实写照。是到了改变的时候了:
第一,对于公共场所中社会公民行为的管理不能以罚代育、一罚了之,我们必须要转变管理方式,注重用沟通的方式劝戒,用换位的方式促进违章、违规公民的教育和转化。比如尝试要求违规公民在规定的时间内担任一定的公共场所辅助管理工作,使其真正认识到社会秩序的重要性,从而自内心发生一种转变;
第二,倡导文明监督、善意的批评,防止“好心办坏事”滥用监督权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甚至形成网络暴力。微博等现代化的信息工具当然能够用来进行网络监督,但是我们要注意使用的方式和尺度,比如当未经当事人同意时就不应将照片公布于网络,即便要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也要对照片进行必要的处理。否则只能将被曝光的人推至一个无法转旋的死角,而失去了监督的本意;
第三,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点,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路径,人性化管理和换位思考的沟通方式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则。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宜的各项法律法规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基石,我们需要及时的更新与完善,如现代交通工具使用中的行为规范、手机等摄像设备使用法规等;再好的制度也要有与之配套的执行力,只有加大执法力度,提升违规成本,社会秩序才能得以保障;换位思考才是我们行政管理部门人性化管理的体现,如上班族的早餐问题等,都亟待我们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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