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公务员行测辅导:理清组合排列题
在逻辑判断中,组合排列类题目是一种常见的题型,考生对于这类题目通常觉得无从下手,习惯性的逐一去试每种组合看是否符合题意,这种方法不但浪费了大量的时间,而且正确率也得不到保证。下面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gz.chinagwyw.org/)硕文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将对此类题目的解题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组合排列类题目关键强调的是推理的起点,起点找准了,接下来就是一个顺藤摸瓜的过程了。在推理的过程中,通常使用两个优先原则作为推理的起点,第一个是信息量最大优先,即找哪个词出现的次数最多,就从哪个词入手进行推理。第二个是特殊信息优先,即找哪个信息最特殊,就从这个特殊信息入手进行推理,通常使用于列表的题目。下面结合题目对上述两个优先原则进行详细的讲解。
例1.(2009国考97)甲、乙和丙,一位是山东人,一位是河南人,一位是湖北人。现在只知道:丙比湖北人年龄大,甲和河南人不同岁,河南人比乙年龄小。由此可以推知:( )
A.甲不是湖北人
B.河南人比甲年龄小
C.湖北人年龄最小
D.河南人比山东人年龄大
1.C[解析]本题表面看是年龄大小的问题,但实质上是一个典型的组合排列类题目,如果知道甲乙丙分别是哪的人了,年龄大小根据已知条件自然也就排出来了。因此,首先对甲、乙、丙三个人和三个地点:山东,河南和湖北进行组合排列。利用“信息量最大优先”原则,已知条件中“河南人”出现的次数最多,那么从河南人入手,已知:甲和河南人不同岁,河南人比乙年龄小,可知河南人是丙。推出河南人是丙了,接着丙走,已知:丙比湖北人年龄大;河南人比乙年龄小,即丙比乙年龄小,可知乙不是湖北人,那乙只能是山东人,故甲是湖北人,乙是山东人,丙是河南人。然后根据已知条件对年龄大小进行排列就可以了,即:乙(山东)>丙(河南)>甲(湖北),所以选择C选项。
例2.(2010十一省联考33)几位同学对物理竞赛的名次进行猜测。小钟说:“小华第三,小任第五。”小华说:“小闽第五,小宫第四。”小任说:“小钟第一,小闽第四”。小闽说:“小任第一,小华第二。”小宫说:“小钟第三,小闽第四。”已知本次竞赛没有并列名次,并且每个名次都有人猜对。那么,具体名次应该是:
A.小华第一、小钟第二、小任第三、小闽第四、小官第五
B.小闽第一、小任第二、小华第三、小宫第四、小钟第五
C.小任第一、小华第二、小钟第三、小宫第四、小闽第五
D.小任第一、小闽第二、小钟第三、小宫第四、小华第五
2.C[解析]将已知信息列表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小钟 小华 小任 小华 小宫 小闽 小任 小钟 小闽 小闽 小任 小华 小宫 小钟 小闽利用“特殊信息优先”原则,已知本次竞赛没有并列名次,并且每个名次都有人猜对,可以发现只有一个人猜第二名,那这个必然是对的,由此可知小华是第二名,观察选项只有C项是小华第二,直接选出来就可以了。所以选择C选项。
本文讲解了组合排列类题目推理过程中两个优先原则的使用方法,考生在日后做题时要有意识的利用两个优先原则作为推理的起点,同时笔者提醒考生注意,在推理的过程中也要注意选项中的信息,边推边排除,如例2,推出小华第二后,直接就可以选择答案了。因此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硕文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希望考生朋友日后要多加练习,一定要动手做题,通过做题来体会题目的规律及解题技巧的运用,实战与技巧结合使用才能达到快速有效之解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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