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山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19年,迄今已有九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1所独立学院,8个直属系部,4所附属医院,1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山西省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4个一级学科、37个二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7个一级学科,54个二级学科具有硕士授予权,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本科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生理学是国家重点学科,细胞生理学实验室是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校本部现有教职工1600余名,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名,已由初创时的单一学科,发展成为以医学为主,医、理、管、法、文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医科大学,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和数量
2012年度,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批给学校的公开招聘计划为62个。目前,已落实博士计划9个。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53个,其中:教师岗位35个(含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5个),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1个,管理人员岗位7个。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所学学科、专业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
(三)应聘对象为可以办理派遣手续的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应聘者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攻读学士、硕士、博士期间,修学专业方向原则上在同一学科门类之内;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2、以第一作者发表有SCI、EI、SSCI收录论文;3、有发明专利;
(五)具备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六)身体健康。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从2012年10月8日起,到2012年10月31日止。
(二)应聘人员报名
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期间,应聘人员持《山西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学校人事处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1—4135667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纪检监察室、校内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硕士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后,学校人事处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并在校内公告栏和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四)笔试、面试与考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与考核。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笔试、面试与考核,由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学校人事处、校内各用人单位、笔试命题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具体落实。面试专家的构成按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1、笔试
(1)笔试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应聘者,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报名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公共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职业要求的相关知识)和专业知识;
(3)笔试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为闭卷考试;
(5)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专任教师岗位的硕士应聘者和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应聘者的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验室专业技术岗位、图书馆和档案馆专业技术岗位、卫生科专业技术岗位、工程岗位、管理岗位应聘者的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6)“大学生村干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凭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和省教育厅的通知,按有关规定加分;
(7)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不足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计划;
(8)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内容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
(2)面试分基本素质面试、专业素质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一般掌握在20分钟左右;
(5)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须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内容把握、教学方法运用、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规范程度、仪表与教态等;试讲内容提前一天通知,试讲时间一般掌握在30分钟以内;
(6)面试(含试讲)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专任教师岗位的博士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专任教师岗位的硕士应聘者和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实验室专业技术岗位、图书馆和档案馆专业技术岗位、卫生科专业技术岗位、工程岗位、管理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7)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岗位60分以上者,根据综合成绩顺序,按1:1的比例进行考核;
(8)面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3、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2)考核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
(3)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按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4、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与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5、身体检查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并按照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考核结果依次递补。身体检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在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7、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校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
(一)学校成立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年度的公开招聘工作。
(二)学校公开招聘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学校公开招聘将认真做到最大程度的公开,应该公开的事项,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公布、公示;认真做到最小程度的参与,笔试命题专家、基本素质面试评委和各专业素质面试评委互不重复、互不交叉;认真做到最高程度的保密,坚决杜绝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认真做到最低程度的干预,校级领导均不参与笔试命题,均不担任面试评委,均不参加考核。
(四)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山西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 《山西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山西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 《山西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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