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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测绘局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3-07-23 00:07:55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山西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所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参加综合知识考试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8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136 号,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九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

    6、岗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根据有关规定,笔试享受加分待遇的须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

    9、所报岗位具备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专业测试及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后,若有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空缺人数依次进行递补。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351-4038724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2年8月10日

 

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一、省测绘工程院

1、测量作业员1:

贾 超、张明媚、邢晋伟、武 梅、王文慧

2、测量作业员2:

田 苑、崔 凯、刘雪媛、翟红利、冯雄飞

二、省地图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1、地图制图作业员:

郑志坤、郝羽、师晓飞、吕 静、银雅君

2、计算机作业员:

王 赟、李 敏、谷泽鸿、赵 瑞、逯新红

三、省地图院

1、数据库建库与管理作业员:

刘晓辉、田瑞芳、田海峰、王小明、刘 静

2、制图作业员:

彭 珍、吴 彬、吴建梅、杜 静、崔红艳

3、计算机作业员:

原海超、臧红魁、廉 颖、王建辉、张 磊

4、地理信息系统开发作业员:

王丹君、孙蕊蓉、吴 琼、王丽玲、李璐桑

四、省综合地理信息中心:

计算机作业员:

高晓江、申李洁、王 然、朱智博、张跃跃

五、省基础地理信息院

管理人员:

殷莹莹、解风华、强济帅、李 斌、乔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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