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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孝义市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的公告(一)

2013-07-31 16:04:52 字号: | | 【 打印 】
中共孝义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在全市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治安工作,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为全市先行先试转型跨越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工作能够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特成立“孝义市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工作领导组”。   组   长:田永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李殿生(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张    弘(市政府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   成   员:董裕辉(市政府市长助理、财政局局长)         马瑞生(市纪委常务副书记)         赵俊虎(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志军(市公安局政委)         郭为民(市人事局局长)         王建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田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治超办主任)         庾光祖(市民政局局长)         董爱花(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   主   任:赵俊虎(兼)   常务副主任:董爱花(兼)   副    主    任:段安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察室主任)         范培锋(市综治办副主任)         张晓霞(市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任仙鹏(市纪委监察局干部)   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委政法委、纪委、人事局、财政局、编办、公安局、民政局、人才交流中心、治超办等职能部门中抽调。   二、岗位名额   此次共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50名,全部为男性,其中20名从2008年之后由市政府统一考试聘用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安交警临时人员中招聘,30名从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毕业生中招聘。   三、资格条件、程序和管理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左、右单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身高170厘米以上。   3、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毕业生。   4、具有孝义市户籍,或者入学前为孝义市居民户籍的可参加报考。   5、2008年之后由市政府统一考试聘用的公安交警临时人员参加此次招聘,年龄可放宽至29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含高中)。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已经被事业单位招录、担任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到企业工作的;   (6)其他部门有明确规定不得录用的。   (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工作,分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照相、公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政审、体能测试、预录、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十二个程序。   1、发布公告 由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过孝义电视台、孝义人事人才网(www.xyrsrc.com.cn)等电视、网络媒体向全社会发布公告。   2、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人事代理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8日—4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一层西大厅(崇文大街西)。   3、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按照2008年之后由市政府统一考试聘用的公安交警临时人员、毕业生分类填写《报名表》;   (2)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证件进行审查;   (3)对报名人员的身高、视力(辨别力)、听力进行检测;   (4)对报名人员的年龄、户籍进行审查,并进行首次人证对照;   (5)对报名人员的外表、语言进行检测(项目有五官、体型、纹身、口吃等内容);   (6)凡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提交《报名表》的同时,交纳考务费。   4、照相   进行第二次人证对照,并现场照相。   5、公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6、笔试   由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专人,针对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毕业生和2008年之后由市政府统一考试聘用的公安交警临时人员进行命题、考试。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毕业生和2008年之后由市政府统一考试聘用的公安交警临时人员笔试内容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在笔试成绩公示期间前三天内由本人提出查分申请,经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准后派专人查分,查分费用由申请人垫付。   7、政审   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在笔试成绩公示期间,对预备进入体能测试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进行审查,对有与资格条件第6条规定情形的,取消资格,考务费不退。不足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政审。   8、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一条龙排队后,按招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   (2)公示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   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4)2008年之后由市政府统一考试聘用的公安交警临时人员中,已进行过体能测试的,这次公开招聘免于体能测试。   9、预录   采取笔试成绩加体能测试成绩一条龙排队的办法进行预录。   (1)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公安巡逻防暴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免于体能测试的2008年之后由市政府统一考试聘用的公安交警临时人员,总成绩的分值按笔试成绩的100%计算。   10、体检   体检工作在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参考人事部、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预录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预录资格,不足名额按照预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11、公示   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体检后的最终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虽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地点:市委党政办公大楼2层大厅和孝义人事人才网(www.xyrsrc.com.cn)。   12、审批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市招聘领导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并经市编办备案后,由市人事局和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培训后上岗。   (三)人员管理   市公安局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的使用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要加强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原则上每年淘汰2%的不合格人员。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人才市场代管。聘用人员为聘用制公安工作人员,享受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费用   参加招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门科目40元,体检费由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按期完成公开招聘工作。此次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工作要求严,标准高,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抽调精干力量展开工作;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出严密的工作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分阶段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   2、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公开招聘公安巡逻防暴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切实按照十二个程序,严格条件,严格把关,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本实施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3、严格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正。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工作纪律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举报电话:   市委政法委:7828185   市委纪检委:7828581   市人事局:7828571   市公安局:7633523   市人才交流中心:7623718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更多相关信息访问山西硕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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