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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招聘公告(50名)

2017-04-28 15:15:07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招聘公告(5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05月02日至05月0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招聘公告(50名)公布如下。
  2017年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招聘公告(50名)
  为维护海棠区社会治安稳定,解决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警力不足问题,现招聘防暴处突巡逻防控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并圆满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1、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本次招聘防暴处突巡逻防控人员共50名,仅限男性。
  2、薪酬待遇:从事防暴处突巡逻防控的工资标准为每月2600元(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按80%发放),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根据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的实际情况,统一组织训练和调配。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要求
  (一)范围及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含)周岁至30(含)周岁的男性(1999年04月24日至1987年04月24日期间出生的)。
  (二)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2、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部队退伍军人学历条件不作具体要求。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语言表达清晰流利、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肤表异常,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5.0(含)以上,身高170cm(含)以上,反应灵敏,口齿伶俐,普通话比较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吸毒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持“报名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7年05月02日至05月0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三亚市海棠区管委会大院内)
  报名材料:报名表、公民身份证件、退伍证、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一寸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带相应证书和复印件材料),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将在“海棠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htfb110)和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http://huiminhr.cn/)公布。
  岗位拟聘人数及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减少招聘人数。特殊情况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需经海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体能测试。面试人选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1:2。
  (三)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①1000米跑;②俯卧撑;③立定跳远;④4×10米往返跑。测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测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另行通知,将在 “海棠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htfb110)和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发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在“海棠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htfb110)和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发布。
  (四)体检及政审
  1.体检。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体检结果合格人员参加政审。政审参照《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政审人员。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对考核、政审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海棠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htfb110)和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由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1年劳动合同,再派遣到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工作。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在“海棠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和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发布。请考生们随时保持关注,保持通讯设备畅通。考生要看清考试时间、地点和场次,按通知要求,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缺考者不再补考。
  (三)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38220872,联系人:陈顺星
  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38273721。
  点击下载>>>
  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招聘防暴处突巡逻防控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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