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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陵水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19-08-12 10:54:32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海南陵水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17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9:00-8月18日16:00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陵水黎族自治县2019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3名公办中小学教师和64名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毕业生,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有考生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二)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报考县机关幼儿园的考生,必须持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幼儿园的考生必须持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考生均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五)年龄限在35岁以下,即1984年8月7日后(含7日)出生。
 
  (六)在编教师需提供所属的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在编人员非教师系列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我县已聘用的同工同酬教师不得报考。未提供者不得报考,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陵水县2019年教师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9:00—8月18日16:00。
 
  3.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zpks.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200)报名,逾期不受理。
 
  4.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JPG格式)至系统: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户口簿(户口本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合并一张图片)、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本次考试报名表图片。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2)在编教师需提供所属的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在编人员非教师系列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相片。
 
  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应根据审核人员意见检查自己所上传材料是否齐全,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岗位。
 
  5.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多报漏报错报者视为报名无效。
 
  (2)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计划招聘的岗位。
 
  6.诚信要求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表等,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中小学校教师面试采取答问形式进行评价考核。幼儿园教师面试主要考核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2)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得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聘岗位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2;招聘岗位在9人以下(含9人)的,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3。
 
  2.考试时间和地点
 
  准考证打印、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相关通知另行在陵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各位考生要及时关注。
 
  3.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技术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面试内容:中小学教师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教学基本功;幼儿园教师主要有绘画、音乐、舞蹈、讲故事等。
 
  4.考试成绩
 
  教育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所有考生的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陵水县人民政府网”、“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
 
  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面试以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集中在陵水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所缺空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各类证件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陵水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个人档案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供个人全部审档材料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公示
 
  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职数,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拟录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并列,则陵水户籍者优先。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七)择岗
 
  公示无异议后,拟录人员按同类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自主择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数排名为择岗顺序,择岗后不能再更改。不按时参加择岗的视为自愿放弃择岗,所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
 
  1.聘用人员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本次聘用人员工资实行同工同酬,与在编在岗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待遇。五险一金按国家与省有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一年,往届毕业生试用期半年。聘用期间,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除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根据教学需求等相关情况,由用人单位申请,经上级同意后,给予续签合同。
 
  五、本公告由陵水县教师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898-8331086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902 66755323
 
  附件:
 
  1.陵水县2019年教师招聘岗位表
 
  2.陵水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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