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澄迈县选调公务员公告
澄迈县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海南省公务员调动暂行规定》和《澄迈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澄迈县决定面向全省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职数及要求
(一)职位、职数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的公务员30名。具体为:
1.中共澄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澄迈县监察委员会)4名;
2.中共澄迈县委办公室4名;
3.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3名;
4.中共澄迈县委宣传部1名;
5.中共澄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
6.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5名;
7.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名;
8.澄迈县公安局5名;
9.澄迈县仁兴镇人民政府6名。
(二)岗位要求
1.中共澄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澄迈县监察委员会)、中共澄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自律意识强,无违法记录。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综合文稿起草能力较强,具有纪检监察、巡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工作经验的优先。
2.中共澄迈县委办公室: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作风扎实、执行力强,具有较强的的调研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法学、汉语言文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或政策研究、综合文稿起草能力较强的优先。
3.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公道正派、作风扎实、执行力强,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人力资源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或具有人才服务、人事管理、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等工作经验的优先。
4.中共澄迈县委宣传部: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熟悉新媒体工作,思维活跃,具备相应的学习能力,爱岗敬业,作风扎实、执行力强,文字功底扎实。新闻、中文、计算机、美术设计等相关专业,或具有办公室、网站编辑、新闻编辑及网站建设等工作经验的优先;
5.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综合文稿起草能力,作风扎实、执行力强,能吃苦耐劳。法学、汉语言文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的优先。
6.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有较强的综合文稿起草和材料收集分类能力,能吃苦耐劳。汉语言文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的优先。
7.澄迈县公安局:男性,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入警满5年,在基层派出所或一线执法业务大队工作满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9月)。
8.澄迈县仁兴镇人民政府: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起草能力,能吃苦耐劳,愿意扎根基层,甘于奉献。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的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文字功底扎实、综合研究能力较强。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及以后出生)。
6.应符合所在市县或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至2019年9月);
7.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书面推荐的方式报名,一概不受理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推荐,报名后应关注选调工作进展情况,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自2019年8月26日8:00至9月6日16:00止(不含节假日)。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1.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澄迈党建网站下载《澄迈县2019年选调公务员推荐表》(以下简称《公务员推荐表》)并认真、如实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意。
2.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交至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澄迈县委大院县委办公楼514室)。
3.每名报名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1至2个意向单位进行报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进行选调,未达到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人数。如选调计划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选调。
(三)面谈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与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根据面谈过程中的观察与言辞答问所收集到的信息,对报名人员的素质特征、工作能力等进行判断,并由选调单位作出是否同意选调建议。
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谈结果,按选调职位数与考察对象人数不低于1:1.5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先考察后体检的顺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了解考察对象的群众公认度以及在关键时刻重大考验、急难险重工作方面的担当意识,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我县。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情况,对《报名推荐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核。
(五)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
选调单位综合报名人员面谈、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等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严格按照《海南省公务员调动暂行规定》中“本市县级机关之外调入本市县级机关公务员调动的办理”的规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67613272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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