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省文昌市公安局选调公安民警公告
2020年海南省文昌市公安局选调公安民警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5人。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海南省文昌市公安局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安民警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队伍建设,优化完善队伍结构,引进紧缺专业性人才,更好地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公安民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三级警长同等职级及以下公安民警15名,选调职位视报名情况进行调剂。(选调职位及具体选调名额详见《文昌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安民警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授衔的在编在职公安民警。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男性,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学历学位按中央组织部的标准认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对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外语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5.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公安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从事选调职位相关工作、取得相关职业技术资格或相关专业毕业的;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并在考察前提供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6.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和计划经审核批准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今日头条、中国警察网等媒体上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
2.报名方式:登陆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下载《文昌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安民警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警察证、公务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和《报名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室邮箱(y406975145@163.com)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记录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四)面试
委托专业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出题(公、检、法、政法委、组织部),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主要内容是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警察证进场接受面试。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考察。各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拟选调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人员进行考察。
2.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调人员名单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3.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整个选调工作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对照实施方案执行。
(二)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与考试、任用等有关的相关信息。
(三)被推荐人选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任职资格。
本方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南省文昌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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