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临高县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第1号)
2020海南临高县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第1号)已发布,计划招聘12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临高县2020年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增强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活力,为临高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及《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58号)精神,经县委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通过考核招聘方式将我县2013年以来全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
2013年以来全省统一选聘安排到我县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并承诺继续在我县基层服务3年以上的省聘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待遇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12名,受聘人员纳入县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
三、考核聘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或不具备应聘条件: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考核招聘方法
采取百分制结构化考核方式,直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考核结果分为两个等次:合格(60分及以上)和不合格(低于60分)。
本次考核招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应聘的省聘大学生村官,主要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经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县委、县政府讨论同意后,统筹安排到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签署自动放弃承诺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五、考核招聘工作程序
考核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临高县广播电视台等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4日(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由应聘者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县委组织部组织二室报名(联系电话:0898-28277336)。
3.报名要求及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1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3张;
(4)《临高县2020年公开考核聘用乡镇基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
(5)《报考承诺书》(附件2)。
报名表所填内容和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至聘任试用期间,如有举报与招聘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一律取消聘任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程序: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考核组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程序包括个人总结、述职评议、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并根据民主测评结果、个别谈话了解的情况以及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作出的评价意见和考核等次建议,确定考核等次及分数。
3.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参与过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有道德败坏、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5)经常无故脱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四)体检
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考察结果,提出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县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七、回避制度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招聘公告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未尽事宜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联系电话:28277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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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高县委组织部
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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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020年海南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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