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检察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1年海南省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复审和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公告
2021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综合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发布,为做好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和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比例范围内的考生(招考名额在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为9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对象,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1:5的比例范围内的考生,通过体能测试人数超过面试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体能测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祥横路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一号楼520办公室。
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要求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报考人员本人,复印件留存):
1.身份证、《海南省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非《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出具学校证明。
3.有户籍限制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本。
4.职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仍未提供证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招考职位要求通过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下发的,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作为凭据。
5.有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劳动合同中未写明具体工作性质的,须同时出具单位证明。
6.报考人员属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属定向生和委培生的,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7.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招录公告》和《招录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8.报考限定定向岗位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报考限定定向岗位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9.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2.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可先传真后邮寄原件。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无故不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码。体温正常(不高于37.3℃)并出示绿色健康码(高、中风险地区或面试前14天曾去过以上地区的考生须提供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复审。
五、咨询电话:0898-65315293 65332414(传真)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1年4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hi.jcy.gov.cn/M101/view/689718/005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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