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关于招聘2012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将组织公开招聘2012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具有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1
县地震局管理人员
3
2
县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管理人员
1
3
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管理人员
21
4
黎安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人员
1
5
县种子管理站管理人员
1
6
县新闻中心管理人员
1
7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
1
8
县房产交易中心管理人员
1
9
县城乡建设执法大队管理人员
2
10
县建设规划院管理人员
2
11
县普查中心管理人员
2
12
新村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
1
13
新村镇农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
1
14
隆广镇农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
2
15
椰林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
1
16
本号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
2
17
英州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
2
18
文罗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
1
19
文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
1
20
群英乡计划生育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
2
21
群英乡农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
1
22
县纪委监察局工勤人员
1
23
县审计局工勤人员
1
24
县信访局工勤人员
1
25
县委统战部台湾事务办公室工勤人员
1
26
县政法委工勤人员
3
27
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0
以上所有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18周岁至35周岁是指在1976年12月30日至1994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2012年12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丽安路就业培训大楼1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 1、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并下载附件2并填写完整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费70元(刷卡缴费)。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截止考取的时间为2012年12月7日前。 3、无身份证者或不按规定出具身份证明者谢绝报名。
4、凡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须持团县委出具相关证明)、“三支一扶”考生,户籍不限。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与能力》(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国情、省情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根据招聘职位数和笔试综合成绩,招聘职数为10名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数为10名以上(含10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拟招聘岗位职数和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出现等额时,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后,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否则予以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
4、符合《陵水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即陵水户籍黎苗族考生)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时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计为考试成绩。 四、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综合 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和体检;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聘用审批时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户籍、学历、年龄、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考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四)陵水生源是指在陵水县就读中小学,且毕业的考生。
(五)招考专业条件原则上统一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至25日。
(七)详细事项请登陆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shui.gov.cn/)、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http://www.hnjy.gov.cn/)查阅或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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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县地震局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数和报考条件一览表
点击下载 2012年陵水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