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2013年招聘优秀退休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乐东中学高中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招聘优秀退休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文权(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林 秋(县政府副县长)
郭 勇(县政府副县长)
汪祥夫(县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提名人选)
成 员:黎 俊(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林 鲜(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麦笃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何冬蕊(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尹国龙(县编委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 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秋兼任,办公室工作从成员单位抽调。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优秀退休高中教师9名(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和择优聘用原则。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省优秀退休高中教师。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竞聘学科相一致;
3、男教师63周岁以下,女教师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反应灵敏,语言表达清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中学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中学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招聘时间: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三)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提交自荐书、填写报名表格。
(四)资格审查:
1、应聘者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内容包括:
(1)乐东黎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退休高中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乐东黎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退休高中教师应聘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
(6)相关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2、提交方式:
(1)上述个人信息的复印件请于2013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岗(邮编:572500) 联系人:孙鸿桐联系电话:0898-85529009、13907630619,以便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2)提交材料格式要求:文字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五)面试及聘任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另行通知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命题和评分规则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合格者,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聘任证书。
六、待遇条件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由县教育局和任教学校共同管理,任教学校为乐东中学,聘用人员享有下列待遇:
(一)工资按我县同等条件教师工资和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发放;
(二)由任教学校提供约60平方米的套房作为生活宿舍;
(三)任教学校每学年可报销1次往返探亲路费。
七、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须严守工作纪律,工作须认真负责,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透明、过程公开、结果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作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2013年优秀退休高中教师招聘计划表
2、乐东黎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退休高中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
3、乐东黎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退休高中教师应聘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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