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市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22名(其中,少数民族2名)。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海南东方户籍公民;
4、身心健康,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5、鼓励2008年转为乡镇自聘人员的原大学生村官参加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3)公安、检察、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的;
(4)违反《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
(5)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6)参加非法组织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报名时间
2013年5月8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周末照常上班)。
三、报名地点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市委4号办公楼2楼202室)。
四、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4张;
(3)《东方市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相关待遇
1、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为聘用制,非行政、事业编制。
2、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1800元/月,社会保险参照社区居委干部现行标准执行,具体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3、对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群众认可、考核合格的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可推荐参加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选举。
六、考试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了解具体招聘事宜请登录东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dongfang.hainan.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
咨询电话: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 25500966 25535721
举报电话: 东方市监察局 25531917
附:1、东方市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2、东方市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点击下载)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