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水务局招聘5人 8月8-10日报名
海南省海口市水务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 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结合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特制订本工 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吸纳优秀专业管理人才,优化本系统人员结构,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素质。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
市水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排水泵站管理所管理岗位工作人员5 名。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热爱海口水务事业,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30 周岁以下(1982 年7 月31 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机电一体化、工程造价等专业者优先选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在海口市水务局网站及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布,公告时间(2012年7月24日-2012年8月7日)。
(二)组织报名:时 间安排(2012年8月8日-2012年8月10日)。应聘人员直接到海口市水务局办公室报名、填写《海口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及重要荣誉证书等(以上材料经审核原件后提交 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同底照片3 张。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 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经初审符合岗位条件人数的比例为1:3,达不到比例的,递减招聘岗位或视实际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才进行考试。
(四)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合格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市水务局网站和海口市排水泵站管理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分,总分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市水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市水务局、海口市排水泵站管理所公开栏上公示,公示 7 天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批。
六、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制度进行管理。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派驻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海口市第二行政办公区 17 号楼南楼 2楼海口市水务局办公室 电话: 68724695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