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招聘乡镇规划建设管理22人
东方市2012年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
招聘方案
为了解决我市乡镇规划管理人员需求,进一步提高我市村镇规划建设水平,充实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保证城乡规划工作顺利开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海南户籍或海南生源;
2、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
(4)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东方市2012年公开招聘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岗位计划表》。
3、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
4、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东方市政府网站、东方市电视台发布。发布时间为2012年7月4日—2012年7月14日。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2012年7月22日(周末正常报名)。
上午08:30—11:30;下午 15:30—17:30。
(3)报名地点: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东方市市委一号办公楼三楼)。
(4)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东方市2012年公开招聘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东方市2012年公开招聘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考试报名表》(可以网上打印,打印时需要使用正规A4纸张,且正反面打印)及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蓝底照片5张。
(5)其他要求:根据规定,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根据自身情况,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务员局颁发的《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划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条例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占总分6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占总分40%):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数1:3确定面试人选(末位若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所占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入围体检和政审的人员需提交《海南省国家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证书》或《国家计算机二级证书》(含)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体检
(1)体检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政审。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6、政审
(1)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2)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7、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察部门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将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8、聘用
公示期满,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聘人员进行岗位确认,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服务的乡镇,服从招聘领导小组的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确定拟聘人员,报市政府审批后,办理入职手续,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四、人员管理
按照我市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人员进行管理。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招聘的整个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考生报名后,要实时关注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dongfang.hainan.gov.cn/dfgov/),而且需确保本人报名时候所留电话畅通。更改联系方式的考生需及时告知市人社局。
本实施方案由东方市2012年公开招聘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503833、2552273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25531917(市监察局)
附件: 1、 《东方市2012年公开招聘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岗位计划表》
2、 《东方市2012年公开招聘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考试报名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