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五指山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五指山市2012年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一、选聘名额
选聘大学生村官总数为20名。
二、选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五指山市户籍或为五指山市生源;
2.热爱农村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 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在 30周岁以下;
2.1999年至2005年毕业应分配未分配的师范类中师生(本人学籍档案存放在五指山市教育局,不含计划外自费生、委培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29日。
(三)优先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3.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五指山市服务期满1年,期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优秀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不予选聘的情况
1.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违反《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
5.参加非法组织或有其他违法情况的。
三、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决定聘用、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29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应提交的材料:《五指山市2012年选聘生推荐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师范类中师毕业生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和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名方法:报考者到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对报名情况复核,审查合格者统一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报名考选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考选资格。资格审查情况将于7月3日前在五指山党建网、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笔试、面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五指山党建网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五指山党建网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
市委组织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按照1:1的比例研究提出拟聘人选名单。
(五)组织体检
市委组织部组织拟聘人选进行常规体检。
(六)决定聘用、公示
市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限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经调查核实,发现公示对象存在影响聘用的重大问题,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取消任职资格。
附件:1、五指山市2012年选聘生推荐报名登记表(高校应届毕业生)
2、五指山市2012年选聘生推荐报名登记表(高校往届毕业生和中师毕业生)
附件1
五指山市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
(高校应届毕业生)
姓 名
性别
民 族
相
片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籍 贯
毕业院校
专业
学校类别
专业类别
主要
特长
学历
学位
毕业
时间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联系
方式
家庭
邮政编码
手机
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受表彰奖励情况(需注明详细时间,附原件及复印件)
所学主要
课程以及在校学习
成绩情况
院系党 组织推
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委组
织部审
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1、“学校类别”栏中,省内一类本科考生填写“1”,二类第一批本科考生填写“2”,二类第二批本科考生填写“3”;省外“211工程”类考生填“4”。
2、“专业类别”栏中,所学专业为文科类的填写“1”,理工科类填写“2”附件2
五指山市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
(往届高校毕业生和中师毕业生)
姓 名
性别
民 族
相
片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籍 贯
毕业院校
专业
学校类别
专业类别
主要
特长
学历
学位
毕业
时间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联系
方式
家庭
邮政编码
手机
个人简历含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受表彰奖励情况(需注明详细时间,附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参加工作情况(需提供合同、社保缴纳或单位证明等书面材料)
奖惩情况(需注明详细时间,附原件及复印件)
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意见或个人档案保存单位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市委组
织部审
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1、“学校类别”栏中,省内一类本科考生填写“1”,二类第一批本科考生填写“2”,二类第二批本科考生填写“3”;省外“211工程”类考生填“4”;中师类考生填“5”。
2、“专业类别”栏中,所学专业为文科类的填写“1”,理工科类填写“2”,中师类填3”。
3、所在单位党组织在核对考生信息后,意见一般填“情况属实,同意推荐报考”;个人档案保存单位证明一般应填写“该生档案现存我处,情况属实,推荐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