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面试权重,注重综合素质考察——2011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深度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11年部分省直及市县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2011年海南省的公告在趋势上延续了2011国考公告的方向,在研究生年龄放宽、基层工作经历群体的扩大等方面均有体现。硕文教育辅导专家在第一时间为您提供深度解读,给您报考提供直接、有效的帮助。
一、综合成绩中面试成绩的权重增加
2011年公告明确规定: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2010年公告中的规定: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今年综合成绩中面试成绩所占的比例增加了。
公务员面试是一种经过组织者精心设计,在特定场景下,以考官对考生的面对面交谈与观察为主要手段,由表及里测评考生的知识、能力、道德等有关素质的一种考试活动。面试更能测出考生的知识储备(包括专业知识、社会知识、人际关系)以及所学知识和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所以今年把面试提到和笔试同等重要的位置,更加科学、合理了。
同时提醒考生在报考时,不要盲从,注意自身的能力和所报职位的匹配,选择更加合适的职位。
二、报名的机会增加
2011年公告中有多处体现了报名机会的增加,最明显的两点是研究生年龄的放宽和基层工作经历范围的增加。具体如下:
1.应届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
2011年海南省公告中规定,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这条规定对于一些想考公务员但是年龄又超过35岁(40岁以下)的应届研究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这一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公务员队伍需要高学历人员;二是目前应届研究生的现实情况。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能力和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执政水平,高学历人员相对来说具备较高的知识素养,所以公务员队伍中需要补充他们。而从现实情况来说,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年纪较大,再加上有些是工作过读研、博的,他们虽有考公务员的想法,可能会因年龄问题失去了报名机会。
2.“基层工作经历”的范围增加,相应群体的报考机会增加
在2011年海南省公告中,对基层工作经历进行了规定,增加了两类人员:“已毕业离校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和“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
在目前公考趋势中,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的招录比例越来越低,部分省直机关或部委不再招录应届毕业生。由此可见,报考者的基层工作经历是一个很重要的报考条件。而在2011年公告新增加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的规定,对这类人员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他们具备了报考公务员的“敲门砖”。
“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人员增加为基层工作经历,意味着政府对这个群体的关注和需求,他们经过部队锻炼,纪律性和组织性比其他人较强;同时,吸收这部分人为公务员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地方安置这类人的“负担”。
“基层工作经历”这一部分在2011年变化比较大,除了增加“基层工作经历”的范围,还对“基层工作经历”进行了细化,更重要的是注重了“基层”。2011年中规定,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而2010年规定,地市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从“县级以下”到“地市以下”,从范围来说是“地市”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人的工作经历不能算为基层工作经验了。而这一政策变化却恰恰体现了公务员录用的一个重要原则: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这是这一原则的具体落实化。
三、报考过程中,三次报考人数统计情况及时引导考生理性报名
2011年规定:“ 3月17日、18日和21日三天每天下午18:00前以公告的形式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告公示栏里发布各职位报考人数的统计情况。”
今年新加的这一规定,意在帮助考生报考的时候及时了解总体报名情况,避免报考竞争激烈的职位,理性评价自身的能力与想报考的职位是否吻合。同时这一规定也可以避免过多的人挤在热门的职位上,另一些冷僻的职位无人问津。
四、定向招录的职位不要实行加分政策
2011年规定:“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可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但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这条规定对于其他没有加分资格的考生来,更加“公平”了。定向招录职位面试前相关证件的提交有变化:
应在笔试结束5天内向团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提供所在服务市县相关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团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负责在笔试结束7天内向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以上规定表明,定向职位报考人员证件提交流程、审核更加规范、严格了。提醒考生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所需的证件资料。
职位查询: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网址:http://hi.lss.gov.cn
报考海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人员
网址:“天涯法律”网址:http://www.hilaw.cn
“天涯正义网” 网址:http://www.hi.jcy,gov.cn
报考时间:
从2011年3月16日8:00起至3月22日17:00止
报名确认、缴费时间:
2011年3月16日8:00至3月23日17:00期间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1年4月20日8:00至4月23日17:00期间
笔试时间:
201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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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培训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