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书法家协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我市书法文化底蕴深厚,书法文化名人辈出,书法文化活动丰富,为了更好开展和指导我市书法文化各项活动,决定招聘文昌市书法家协会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13年文昌市书法协会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1、文昌市户籍和文昌生源,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省市级书协会员资格或县市级以上书法比赛获奖者(证书);
4、年龄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18至35周岁指1977年6月19日至1995年6月18日止;18至45周岁指1967年6月19日至1995年6月18日止);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日--6月21日。
2、报名地点:文昌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主楼406房(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调配股)。
3、联系人:王振宇、陈婷婷
4、联系电话:0898-63330057,0898-63330508(传真)
5、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直接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报名时须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6、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张,核原件收复印件)。(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3)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以上的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无论婚否,都须出具);(4)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证明。
7、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8、报名结束后,市书法协会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人员初审情况进行审定。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形式、评分和计分方法
1、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现场书法写作方式进行,考试时间60分钟,分值100分,以60分作为合格标准。
(2)面试
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采取现场评分,分值100分,面试成绩最低要达到60分。
(四)聘用方法及工资待遇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依次确定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为市文联自聘人员,按规定与市文联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
3、工资福利待遇按(岗位1)2000元/月,(岗位2)1500元/月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人员经费由市文联负责。
附件列表:
2013年文昌市书法协会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