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申论评论文章精选之叩问土地
2013年申论评论文章精选之叩问土地
硕文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选取一些主流媒体上的评论文章,为考生的文章写作提供借鉴。这些文章选取坚持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热;二是明;三是深。热是指评论要紧跟时代的步伐,洞悉时代的变化发展;明是指清晰,只有清晰的文章才符合阅卷的要求,才可学,可操作。深是指深刻,突出文章的思想性,趣味性,这是符合命题趋势的。大部分文章都选自《半月谈》。选官方的评论不是偷懒,而是为了增加文章的权威性。但是因为官方的评论不是专门针对申论考试来写的,有的文章在内容和结构上都需要进行调整。这样的调整不是说文章本身不好,而是因为不太符合申论考试的要求。
过去人们常讲:不了解土地,就不了解中国农村。今天我们要说:不了解土地,就不了解当下中国。
土地是社会矛盾的一个焦点。多少问题在生成,多少力量在博弈,多少歧途在伸展。
统筹城乡发展,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希望。而时下许多地方的“统筹”恰恰是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侵夺。迅猛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带来了土地的快速升值,也给农民带来了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难逢机遇。然而,不少地方政府,却在违背农民意愿,以种种堂皇的名义,公然动用行政强制力量,攫取农民的财产收益,剥夺农民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牺牲农民的未来生计和发展空间。“土地换社保,宅基地换住房”,强迫农民以放弃自己的土地权利为代价,来换取政府本应提供的公共服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置换进城后增值的土地收益本应全部返还当地农民,试点时却大多被弃置一边;拆村并居,让农民上楼,常常是对农民一场可怕的掠夺。
转变发展方式,是突破资源瓶颈的路径。我们在愈演愈烈的生态环境污染和日益加剧的全球气候恶化的倒逼、挤压中,开始重视起能耗问题。但是,在许多城市工业项目已经难于落地和农村18亿亩耕地红线屡遭撞击的困扰中,为什么看不到与能耗同样紧迫的地耗问题呢?在摊饼式的城市扩张中,在运动式的空城制造中,粗放型、浪费型城市化道路已经走到尽头,为什么不去从集约式土地开发中寻找新的空间和出路?
抑制贫富分化,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点。中国的暴富神话和返贫故事,往往都围绕土地而发生,而展开,而进入高潮。随着房价暴涨,少部分人一夜间站到社会财富的顶端,无房户们则会被轻易甩出财富积累的大门。房地产领域日益成为权贵资本膨胀、政府官员腐败的重灾区。有办案人员说,房地产的产业链有多长,权钱交易的食物链就有多长。
维护社会稳定,是营造和谐生活的前提。目前,农民维权的焦点是征地拆迁,城市民生的焦点是住有所居,背后都是土地问题。看一看全国每年由此滋生了多少社会冲突?甚至引发流血自焚。以农民工、大学生为主体的新生代,正在城市大山般的房价压力下,艰难地拼搏着、坚持着,为了眼前那一线奋斗的希冀,头顶那一缕理想的阳光。如果一个个竞相崛起、美轮美奂的城市,放不下这一最有希望人群的最卑微的期求、最单纯的梦想,那对社会、对明天,意味着什么?
政府调控地根,是平抑市场风险的杠杆。但这一杠杆常常是调而不灵,控而不动。如抑制房价泡沫,国务院接连推出新政,甚至是“史上最严”,也一再遭遇市场反弹尴尬,主要是来自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和投资(机)者等既得利益集团的顽强抵抗。因为,土地中生成着暴富机制,土地出让金业已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
土地是民生幸福的一个痛点。中国当下一些重大的民生问题,几乎都可以找到与土地发生的联系,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求解的秘道。
我们像流水一样奢侈地享用、贪婪地透支土地。“但有方寸地,留与子孙耕”,那是写在墙上的标语口号。我们已经过早地遭遇到“成长的痛苦”。“十二五”开局之年,地方政府最大的问题竟是“缺地”。如此下去,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向何处落地生根?
在市场化的波诡云谲中,在城市化的呼啸前进中,多元利益主体借助土地的流转和整合,分享着一场财富的盛宴。在2010年的土地市场上,政府获得的出让金总额高达2.7万亿元,同比增幅达70.4%。这巨额的卖地进账如何使用?土地上的原住农民又收益几何?
土地,对于芸芸众生的意味,不仅是物质的,工具的,而且是精神的,价值的。是土地,给了我们生命丰润的滋养,赋予我们人生幸福的意义。今天,在不少地方轰轰烈烈的拆村运动中,在许多城市一浪一浪的肆意扩张中,土地被折腾,被流失,这是社会最纠结的矛盾,家园在凋敞,在沉沦,这是我们最痛切的悲伤。
土地是深化改革的一个起点。回首沧桑历史,中国社会的每一场重大变革,中国人民的每一次重新出发,几乎都是从土地开始。当下中国,还得把土地问题读懂,还得把人地关系理顺。
最重要的,是把土地所有权真正还给农民。所谓的“集体所有”,在政府的强制之下,在资本利用信息不对称的诱惑之下,必然导致所有者缺位。应当探索建立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依法保障农民权益。
改变单纯行政化倾向,向市场机制配置稀缺土地转型已是当务之急。农地的流转和入股,农地的征用和补偿,应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市场规律。一些地方通过“地票”交易市场,将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城市扩张之中。应当警惕的是,防止变相剥夺农村。
化解土地矛盾中的利益冲突,理顺土地变革中的利益关系,政府应当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这就需要推进社会体制的改革,在改革中形成维护公平正义的表达通道和平衡机制,维护大众的民主权利,保障人们享有体面的生活和人格的尊严。
杞人忧天,我今忧地。
硕文教育 张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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