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石家庄市平山县西柏坡纪念馆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15年石家庄市平山县西柏坡纪念馆事业单位选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8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8:30-17:30。报名地点:西柏坡纪念馆。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石家庄市平山县西柏坡纪念馆事业单位选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石家庄市平山县西柏坡纪念馆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西柏坡纪念馆公开选聘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选聘条件及程序。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讲解事业;
4、身体健康;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讲解工作经历满三年的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
6、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讲解工作经历满三年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7、形象好、气质佳、有特长、普通话好,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
(二)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8月8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8月(含8月)算起,此前连续累计从事讲解工作时间满三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8月11日8:30—17:30
报名地点:西柏坡纪念馆
现场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
2、现场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3、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个人简历: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原始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岗位、职务、离职原因等)、获奖情况。
(2)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原始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讲解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二)本次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本次选聘,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8月11日公布于西柏坡纪念馆网站(http://www.xibaipo.gov.cn),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
(三)发放《初选通知单》。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初选通知单》。
四、考核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选聘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分初选和考核两步进行。
(一)初选
1、初选时间:拟定8月13日9:00—17:30,可根据报考考生人数适时调整。应聘人员应按照《初选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地点参加初选。参加初选时,必须同时携带《初选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初选内容:实行百分制,初选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核普通话水平、与报考岗位的匹配性、才艺特长、仪容仪表。
3、初选结束后现场张榜公布成绩,并于次日在西柏坡纪念馆网站公布。初选合格的考生以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初选成绩如出现并列,一同进入考核。
4、参加初选人员不得着演出服、化浓妆。
(二)考核
1、考核时间拟定于8月16日8:30-17:30,考核具体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考核通知单》(考生提前从西柏坡纪念馆网站自行下载《考核通知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2、考核内容:能力测试、专项测试和特长测试
3、考生的考核成绩以此次考核为准,初选成绩不累计。
4、考核结束后现场张榜公布成绩,并于次日在西柏坡纪念馆网站公布。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考核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专项测试的得分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5、参加考核人员不得着演出服、化浓妆。
(三)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五)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西柏坡纪念馆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初选、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选聘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三)请考生在进行现场报名时,务必在工作简历中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初选、考核、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四)咨询电话:82855059
西柏坡纪念馆
201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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