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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邢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0名公告

2017-09-12 09:07:19 字号: | | 【 打印 】
  2017河北邢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0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9月11日(周一)9:00—9月20日(周三)17:00;网上缴费时间:9月13日(周三)—9月21日(周四)12:00。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河北邢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0名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邢台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0名(男性270名,女性30人),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邢台市(含各县、市)辖区户籍或邢台市(含各县、市)辖区生源。
  (二)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20日—1999年9月20日期间出生);有武警特勤、陆军特种兵、海军陆战队经历的退役士兵(士官),或具有一定侦查、擒拿格斗、攀登、特技驾驶、特种车辆驾驶等专业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志愿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9月2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待遇,同时根据职业特点为每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发放制式服装,月工资1890元,由基本工资1590元和量化考核金300元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保险)。
  五、人员管理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邢台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派遣到邢台市公安局工作,市公安局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登录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9月11日(周一)9:00—9月20日(周三)17:00;网上缴费时间:9月13日(周三)—9月21日(周四)12:00。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3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按提示进行缴费操作。此次考试收取100元报名费。
  (6)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于9月21日(周四)—22日(周五)登录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9)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面试环节人数比例,并及时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发布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9月23日(周六)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9月25日(周一),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
  (三)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9月26日(周二)—9月27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2、证件审核地点:邢台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八一大街138号)。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士兵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审核合格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现场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9月28日(周四)
  2、体能测试内容:男性考生包括纵跳摸高、10m×4往返跑、1000m跑;女性考生包括:纵跳摸高、10m×4往返跑、800m跑(项目及合格标准附后)。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于9月29日(周五)8:00—24:00登录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9月30日(周六)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六)总成绩合成
  1、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公布成绩:10月9日(周一),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上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等。
  (七)体检
  1、体检时间10月10日(周二)
  2、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3、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八)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
  (九)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选经研究审批同意,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十)岗前培训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邢台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封闭培训。
  (十一)上岗试用
  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二)办理手续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新聘警务辅助人员,由邢台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七、有关要求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2202757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017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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