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唐山劳动技师学院、市人社局信息管理中心选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唐山劳动技师学院、市人社局信息管理中心2017年选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局部分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3名,现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管理中心,是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制定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维护人社数据中心,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确保人社业务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2.唐山劳动技师学院坐落在唐山市丰南区惠丰湖畔,是一所培养中高级技术人才及高端技能人才、开展相关技能培训的学院。经省、市政府批准,河北唐山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落户学院,可以承担国际、国内技能大赛,培养高端技能人才,是河北设施最好、规模最大、功能最完善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等级资格(高级技师)、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管理中心、唐山劳动技师学院2017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0月1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10月9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和唐山劳动技师学院网站(www.tsldgjjx.com)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单位信息(网址及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
1.现场报名。10月11日至17日,在唐山劳动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现场收集应聘人员报名材料。
2.网上报名。10月11日至17日,在唐山人才网、唐山劳动技师学院校园网发布选聘公告、岗位条件表,指定专人解答问题,收集应聘人员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的报名材料。联系电话: 0315-8337088、0315-8337092;传真:0315-8337031;电子邮箱: rsczl@126.com。
(三)资格审查
10月20日以前选聘单位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考试)环节。
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测评(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下述的办法,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0月下旬完成测评(考试)。
1.信息管理中心专技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2.唐山劳动技师学院专技岗位采取试讲或者技能操作的方法进行,选聘的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技岗位人员进行试讲、选聘的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专技岗位人员进行技能操作。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测评(考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在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11月上旬,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两种情况: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核: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所在村(居)委会及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因升学等其他原因迁出地的村(居)委会及其户口原所在地派出所了解情况,与拟聘用人员面谈,并由村(居)委会及派出所分别出具关于拟聘用人员政历及现实表现的文字证明(加盖公章)。
2.对其他人员的考核:考核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递补人选要进行考核。
(七)公示
考核完成后将考核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主管部门或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应聘人员可查询单位网站。同时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附件下载》》》
唐山劳动技师学院 市人社局信息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9日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