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选招聘公告
2018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选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5日至26 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5:00)。笔试包含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选招聘1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现有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招聘用制工作人员14人,现予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一、名额和信息发布
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招聘用制工作人员14人,选招考试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18日-26日,在“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http://www.lutai.gov.cn/)、微信公众号“唐山芦台人才”(微信号:tsltrc)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将主要使用“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二、选招对象及条件
参加选招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现仍在芦台经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辅助性岗位的工作人员工作满1年且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
(二)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8日至2000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满5年及以上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8日至2000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不限户籍。
(三)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学历须在2018年10月18日前已经取得,其他证明材料不视为取得相关证书。
本条件中所要求的“工作满1年”是指:截至2018年12月(含12月),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辅助性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含1年)及以上。
本条件中所要求的“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或5年)”是指:计算到2018年12月(含12月),在芦台经济开发区人社部门此前在国有单位按月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2年(或5年)(含)以上。
三、报名缴费
本次选招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形式。
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5日至26 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凌云宾馆三楼会议室。
报名者须提交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芦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招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小二寸正面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时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组织部、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审核毕业证、从事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等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内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完成现场报名、缴费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进入笔试,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登录网址(http://221.192.132.214:90)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本次选招采取笔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分类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视笔试结果而定。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定于11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且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不得替代。
3. 成绩查询。考生于笔试结束后登录网址(http://221.192.132.214:90)查询笔试成绩。
(二)加分项目
按照考生在芦台经济开发区人社部门此前按月在国有单位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满10年及以上(含10年,计算到2018年12月)总成绩加5分,满8年加4分,满6年加3分,满4年加2分。
(三)总成绩合成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目,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总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考核人数与选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学历较高的(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退役士兵、由区人社部门在国有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时间较长的,再有并列一并进入考核。
(五)考核
由区组织部牵头组织考核,具体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通过座谈、核查档案、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等方式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分析能力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选招计划进行递补。
六、体检
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的不予录用,不再进行递补。
八、福利待遇及人员管理
聘用岗位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新聘用人员聘期内实行聘用管理,由聘用单位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4年(含试用期1年)。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应发工资标准为23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待遇及管理按照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芦台经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芦管字〔2017〕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同时符合《芦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党政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报名条件的辅岗工作人员不得两者兼报。
(二)未尽事宜由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69388275,69388305,15712222830(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监督举报电话:022-6938828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附件下载》》》
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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