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唐山市玉田县招用劳务派遣公告
2018河北唐山市玉田县招用劳务派遣公告已发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工作人员25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玉田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一楼)。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内容,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职能,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用名额
玉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用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0人。其中,男性6人,女性4人。
玉田县人民法院招用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5人。其中男性10人,女性5人。
二、岗位设置
1.玉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用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安排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从事建设规划、经济发展、行政审批、项目服务、市政建设等岗位。
2.玉田县人民法院招用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安排到司法辅助性工作岗位。
三、招用条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1.学历要求:招用对象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要求:招用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户籍要求:招用对象为玉田县户籍;
4.专业要求:
(1)报考玉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不限专业;
(2)报考玉田县人民法院要求法律和计算机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不受学历、专业限制,直接录用。
5.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疾病。
(3)服从分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曾经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4)全日制普通类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用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用工作按照发布招用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时间
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玉田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一楼)。
3.报名要求:
(1)提交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报到证等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小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报名人员填写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情况登记表(附件2,网上下载,提前填写、打印,必须本人签字)。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考试或招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费用。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审核人要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用工作的全过程,考察、培训、上岗等任一环节如发现提交虚假证明、冒名顶替、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招用资格。
报考人员于2018年11月16日-17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南院一楼)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此次招用考试由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进行。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时间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事业单位职业能力测验知识,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五)体检
依据招用名额按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时,依次考虑学历学位高者、报考开发区管委会岗位专业为建设规划、环境保护专业优先,以上条件均相同者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招用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村委会(街道办)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招用人员现实表现证明,重点考察招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指标缺额,按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玉田人社”和“玉田人才”微信公众号公示。
(八)招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招用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与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签订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开发区管委会或县法院考核合格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九)培训上岗。集中对新招用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后,开发区管委会或县法院对招用人员按照岗位进行统一分配。要求招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上岗。无故不到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补录。因体检、考察、公示、招用等环节中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招用人员待遇
1.在劳动合同期内,分别由开发区管委会或县法院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管理。考核不合格者,开发区管委会或县法院有权将其退回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并由通宇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提出辞职时,需提前一个月向开发区管委会或县法院递呈书面申请,同时向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方可辞职。
3. 招用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为每月2650元。工资保险等费用由财政拨付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发放工资,为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相关事宜
(一)报考人员按规定参加笔试、体检、考察、培训等。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规定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间若发现有口吃等不符合报名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招用资格。
(二)笔试成绩和招用结果可通过 “玉田人社”和“玉田人才”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本次考试由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包括命题、印刷、监考、阅卷、登统等环节,全权负责公开招用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笔试工作。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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