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选调教师公告
2019年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选调教师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教师61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019 年7月23日-7月31日。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石家庄市长安区2019年选调教师公告
为实现教育强区目标,促进长安区教育事业快速可持续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选调教师6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
1、在全国范围内(不含石家庄市所辖县、市、区)选调在编在岗中学教师61人。
2、高中教师46人:语文6人、数学5人、英语5人、政治8人、地理9人、历史8人、化学1人、生物4人。
3、初中教师15人:语文1人、数学2人、历史2人、地理2、化学1人、生物1人、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2人。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适应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中学教师资格证(语文学科需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3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23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中学任教经历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者。
报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
2、担任省、市名师工作室名师,或省级命名的教学名师,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称号的;
3、获省、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
4、获市级及以上政府综合表彰者,或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并顺利结题者,或获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等一等奖及以上的。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符合《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规定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复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9 年7月23日—7月31日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jz12333.gov.cn:7080/。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调政策和拟选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同意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④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下一程序。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9 年8月1日 -- 8月2日。
资格复审地点:石家庄市公园城小学(栗康街19号)。
本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审验:网上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语文学科)、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方式
选调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如遇面试成绩并列情形,将采取加试方式择优录取。如有特别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加试笔试等。
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公示
按照考试成绩以及岗位需求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后再做出决定。公示无问题的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五)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占用教师专项编制,实行聘用制,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6年)。
五、政策待遇
1、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享受长安区教育系统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2、奖励。享受长安区教育系统同等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3、子女入学。随迁适龄子女由长安区教育局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4、住房方面。一次性享受房租补助1万元,在本区域内购房享受优惠待遇;
5、专业技术职务方面。经人社部门认定后可直接聘任。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空缺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4、此次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的,后果自负。
七、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石家庄市长安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工作日时间咨询电话:
长安区人社局:0311-85996102
长安区教育局:0311-85996871
举报电话: 0311-85996885
此公告由石家庄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长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家庄市长安区教育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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