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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19-08-05 10:00:06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0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上午9:00-8月8日下午5:00。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和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河北事业单位课程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容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以人事代理方式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附件《容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县域外应聘人员不承诺户籍迁入);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能胜任相应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安排;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本县户籍人员(含生源地是容城人员)和因新区政策管控户籍未迁入本县但配偶是本县户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已聘用为容城县教师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上午9:00—8月8日下午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二)报名网址:国聘雄才网(xiongan.iguopin.com)
 
  (三)在国聘雄才网首页进入“雄安新区社会招聘”专区,使用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和登录(招聘类型请选择“行政事业单位招聘”),按要求规范填报个人简历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拒绝。具体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
 
  (四)从国聘雄才网首页公告中或个人简历主页中的“报名入口”链接进入职位申请页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0日17:00。
 
  (五)资格初审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于8月12日15: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
 
  (七)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将核减该岗位名额,调剂到其他招聘岗位。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和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二)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三日内,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国聘雄才网、容城县政府门户网公示。
 
  (四)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五、证件审核
 
  进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证件审核。须提交的材料有:
 
  (一)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年龄放宽至35周岁的人员,本县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生源地是容城的需提供高中就读学校证明;因新区政策管控户籍未迁入本县但配偶是本县户籍的,需提供配偶户口簿和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的教学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七天。
 
  对体检、考察考核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十、待遇
 
  (一)聘用单位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聘期内不得流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二)工资待遇比照本县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落实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考试作弊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报名咨询
 
  岗位咨询电话:0312-5600304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6810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容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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