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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第一批次)

2021-01-07 10:56:09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第一批次)已发布,计划招聘78人。报名时间:2021年1月9日9:00-16:0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东侧报名室。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第一批次)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切实做好三河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岗位聘任实施工作,保障各岗位层级聘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聘任工作实施原则
 
  (一)优化重组、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开发区现实和长远发展需要,重新组设党工委、管委部门;针对各工作机构职能和业务需要,重新定岗定责定员,实行档案职务和竞聘岗位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分离、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分离。
 
  (二)分级分批、竞争上岗的原则。岗位聘任工作主要分开发区部门正职岗位、部门副职岗位和部门主办岗位等分阶段聘任上岗。整个竞聘过程体现公平竞争、择优选用、能者上、适者用。
 
  (三)自主参与、自愿竞岗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均可以参加改革,自愿竞岗。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规范岗位聘任各项工作流程,严格各类操作程序,加强机制约束和纪律约束,强化纪检监督和群众监督,营造客观公正的竞聘环境。
 
  二、岗位聘任工作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决策机构。成立三河经济开发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部门正职及以下岗位人员的聘任工作进行研究决策。领导小组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各项改革方案的制订、工作规则的制定、改革方式方法的确定以及工作程序设计、过程控制等,整体把握、全面统筹和综合协调开发区人员聘任聘用工作。
 
  (二)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三河经济开发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次聘任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岗位聘任过程性、程序性工作,包括聘任工作中实施方案发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协调等。受党工委、管委委托,正略钧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略咨询”)作为外请第三方,具体负责此次聘任方案设计、面试题目设计、第三方面试评委、面试结果出具等技术性工作。
 
  (三)纪律和监督机构。聘任工作实行全面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竞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任资格;对违反公开竞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改革共设置内设机构“7+1”,7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空间规划建设局、招商投促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综合管理局、科技创新局;1即投资开发运营管理中心。
 
  其中,本次竞聘面向三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拟聘任部门正职岗位8名、部门副职岗位16名。
 
  本次竞聘面向开发区现有在编工作人员(含借用人员),拟聘任主办岗位31名,其中一级主办15名,二级主办16名。
 
  各部门定岗、定责、定员方案详见附件1《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定岗、定责、定员方案》。
 
  (二)任职条件
 
  1、基本聘任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3)具有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坚决;
 
  (4)具有履行聘任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具有胜任聘任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2、竞聘部门正职岗位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
 
  (1)年龄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科级或3年及以上副科级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
 
  3、竞聘部门副职岗位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
 
  (1)年龄在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副科级或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4、竞聘主办岗位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
 
  (1)年龄在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目前开发区在编(含借用)的工作人员;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执行能力,思维活跃,具有承担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5、原则上,本次拟聘的各层级岗位人员需满足上述聘任条件。开发区现有在编人员或特别优秀的、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研究同意可以参加相关岗位竞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可适当放宽。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竞聘:
 
  (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四、岗位聘任方式和内容
 
  本次拟聘的部门正职岗位、副职岗位及主办岗位均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参与竞聘。各岗位竞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面试成绩100%确定。
 
  所有参加部门正职的竞聘者,须参与15分钟结构化面试;所有参加部门副职、主办岗位面试的竞聘者,须参与10分钟结构化面试。面试评委组共5名,采取百分制评审打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聘用。
 
  五、推进方法步骤
 
  (一)部门正职岗位聘任流程
 
  1、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9日9:00-16:00。
 
  (2)报名地点: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东侧报名室。
 
  (3)提交材料:本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请部门正职岗位竞聘者前往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下载《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部门正职岗位报名登记表》和《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现场报名后无修改机会。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提交《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部门正职岗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1份、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相关奖励表彰原件、复印件1份以及《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5)1份。
 
  (4)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市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现场对竞聘者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任工作全过程。竞聘者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及时、不准确、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任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5)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2021年1月9日下午16:30后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研究,研究后在开发区公告栏及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面试评审
 
  (1)面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8:30开始。
 
  (2)面试地点:铭泰产业园办公楼三楼。
 
  (3)面试评审:所有参加部门正职岗位面试的人员,须提前30分钟在候考室候考,签到并抽签确定面试次序,等候场外支持人员引导面试。面试现场设监督员、计时员、记分员、核分员。各评委根据竞聘者表现对竞聘者进行独立、客观打分,由工作人员根据面试评委组打分结果加权计算竞聘者个人总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当天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所有竞聘者面试成绩,即竞聘者总成绩,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
 
  3、拟聘公示
 
  该层级所有竞聘者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该层级岗位本次拟聘员额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职级高者排名在前;职级也相同的,学历高者排名在前;学历也相同的,工龄高者排名在前。拟聘人选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置;若无异议,由党工委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名单,形成聘任决议。
 
  4、签订协议。由管委组织签订聘用协议。
 
  (二)部门副职岗位聘任流程
 
  1、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9:00-16:00。
 
  (2)报名地点: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东侧报名室。
 
  (3)提交材料:本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请部门副职岗位竞聘者前往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下载《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部门副职岗位报名登记表》和《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现场报名后无修改机会。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场提交《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部门副职岗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1份、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相关奖励表彰原件、复印件1份以及《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5)1份。
 
  (4)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市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现场对竞聘者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任工作全过程。竞聘者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及时、不准确、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任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5)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2021年1月12日下午16:30后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研究,研究后在开发区公告栏及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面试评审
 
  (1)面试时间:2021年1月13日8:30开始。
 
  (2)面试地点:铭泰产业园办公楼三楼。
 
  (3)面试评审:所有参加部门副职岗位面试的人员,须提前30分钟在候考室候考,签到并抽签确定面试次序,等候场外支持人员引导面试。面试现场设监督员、计时员、记分员、核分员。各评委根据竞聘者表现对竞聘者进行独立、客观打分,由工作人员根据面试评委组打分结果加权计算竞聘者个人总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当天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所有竞聘者面试成绩,即竞聘者总成绩,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
 
  3、拟聘公示
 
  该层级所有竞聘者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该层级岗位本次拟聘员额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职级高者排名在前;职级也相同的,学历高者排名在前;学历也相同的,工龄高者排名在前。拟聘人选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置;若无异议,由党工委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名单,形成聘任决议。
 
  4、签订协议。由党工委、管委组织签订聘用协议。
 
  (三)主办岗位聘任流程
 
  1、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5日9:00-16:00。
 
  (2)报名地点: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东侧报名室。
 
  (3)提交材料:本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请部门主办岗位竞聘者前往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下载《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部门主办岗位报名登记表》和《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现场报名后无修改机会。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场提交《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部门主办岗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4)1份、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相关奖励表彰原件、复印件1份以及《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5)1份。
 
  (4)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市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现场对竞聘者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任工作全过程。竞聘者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及时、不准确、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任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5)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2021年1月15日下午16:30后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研究,研究后在开发区公告栏及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面试评审
 
  (1)面试时间:2021年1月16日8:30开始。
 
  (2)面试地点:铭泰产业园办公楼三楼。
 
  (3)面试评审:所有参加部门主办岗位面试的人员,须提前30分钟在候考室候考,签到并抽签确定面试次序,等候场外支持人员引导面试。面试现场设监督员、计时员、记分员、核分员。各评委根据竞聘者表现对竞聘者进行独立、客观打分,由工作人员根据面试评委组打分结果加权计算竞聘者个人总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当天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所有竞聘者面试成绩,即竞聘者总成绩,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
 
  3、拟聘公示
 
  该层级所有竞聘者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该层级岗位本次拟聘员额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排名1-15的,拟聘为一级主办;总成绩排名16-31的,拟聘为二级主办。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职级高者排名在前;职级也相同的,学历高者排名在前;学历也相同的,工龄高者排名在前。拟聘人选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置;若无异议,由党工委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名单,形成聘任决议。
 
  4、签订协议。由管委组织签订聘用协议。
 
  (四)资料移交及备案
 
  待各批次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完成后,将聘任工作所有材料移交至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六、落聘事项
 
  (一)落聘认定
 
  1、符合部门正职岗位竞聘条件的人员,因故未按规定参加部门正职岗位个人志愿填报、面试等任何一个环节的或正常参与竞聘、但未成功竞聘上岗的,不影响竞聘部门副职及主办岗位层级;符合部门副职岗位竞聘条件的人员,因故未按规定参加部门副职岗位个人志愿填报、面试等任何一个环节的或正常参与竞聘、但未成功竞聘上岗的,不影响竞聘部门主办岗位层级;符合部门主办岗位竞聘条件的人员,因故未按规定参加部门主办岗位个人志愿填报、面试等任何一个环节的或正常参与竞聘、但未成功竞聘上岗的,视为落聘。
 
  2、通过岗位竞聘,但不服从调剂的人员,视为落聘。
 
  3、各级干部须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凡是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它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自觉在选报岗位志愿时回避。没有回避的,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视为落聘。
 
  (二)落聘人员管理
 
  对于落聘的开发区现有在编人员,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安排。
 
  七、其他
 
  (一)公示聘用问题
 
  聘任过程所涉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等)均通过开发区公告栏及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an-he.gov.cn/)及时发布。
 
  公示期均为1个自然日。
 
  (二)待遇问题
 
  聘任人员薪酬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部分,其中,招商投促局人员为全市上一年度同一档次平均应发工资的1.5倍,其他部门人员薪酬为全市上一年度同一档次平均应发工资的1.2倍,督查专员薪酬为个人工资的1.2倍。基本工资是开发区按月支付给工作人员的稳定收入,取决于员工所在岗位的等级和序列,是开发区给与岗位任职者的保障性薪酬;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职位责任、现实表现等因素,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三)聘期问题
 
  实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计算在聘期内;聘用期满,解除聘用合同,职务自行免除;重新组织聘任。
 
  (四)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316-3458188
 
  受理单位:三河经济开发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316-5997753
 
  受理单位:三河经济开发区纪检组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确保本次竞聘平稳顺利进行,保障竞聘者和工作人员安全,竞聘者及全体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持绿码、体温低于37度方可参加报名及面试。
 
  (六)解释说明
 
  本方案由三河经济开发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1-5
 
  1.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定岗、定责、定员方案.xls
 
  2.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部门正职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3.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部门副职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4.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部门主办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5.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三河经济开发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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