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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1-08-28 14:36:00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河北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第二批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3日17:00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复习可参考2021年河北事业单位课程进行。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86名,主要负责市本级强制性和公益性检验检测以及县级暂不具备条件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并开展检测及品质提升技术研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及人数:
 
  详见《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30日至2003年8月30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30日至2003年8月30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8月30日至2003年8月30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所报考岗位条件中“具体专业名称”之一一字不差。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9、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凡涉及到年龄、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 2021年8月30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编人员,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在纪检全程监督下,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验室基本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实验室基本操作考核)×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发布信息
 
  2021年8月27日,在唐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https://rsj.tangshan.gov.cn/ecdomain/framework/tsrsw/loilinendfaebbolkgphjjlbamloaief.jsp)、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和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发布公告,包括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招聘程序、单位信息(地址、网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本次考试过程中,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等重要通知将主要使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六、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报名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报名网址: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3日17:00
 
  交费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4日17: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上传的考生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实验室基本操作考核)程序相关要求。
 
  (7)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支持支付宝扫码,交费时请考生点击“支付宝”字样图片生成二维码,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码支付。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考。
 
  七、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地点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3)。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各岗位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均需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出具本人身份证,以及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实验室基本操作考核)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
 
  1、面试形式:实验室基本操作考核。
 
  2、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实验室基本操作考核人选。
 
  3、实验室基本操作考核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资格复审时当场通知考生。
 
  4、实验室基本操作考核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实验室基本操作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线,不足60分的直接淘汰,不计总成绩。
 
  5、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下一环节,最终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四)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实验室基本操作考核及总成绩将在实验室基本操作考核结束后通过报名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个人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
 
  八、体检
 
  由我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核
 
  由我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方法》(冀办发[2014]40号)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本招聘方案由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2803905,2803906(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实验室基本操作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
 
  2021年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21年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第二批公开招聘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2021年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第二批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2021年8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tssydwzpw.com/Web/wenjian/20210827165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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