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石家庄井陉县公安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2年河北石家庄井陉县公安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50人。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11:00— 9月16日10: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内容(不指定复习材料),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河北事业单位课程进行。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井陉县公安局 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外,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印发)规定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标准,且须达到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规定的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
5.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所报岗位工作;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2.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3.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4.其它不宜报考或从事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9月5日—9月16日通过“诺优考”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https://s.nuoyoukao.com/s/22146)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2146(也可微信关注公众号“诺优考”,在手机端进行报名)。或直接登录:
2.报名时间:
2022年9月5日11:00— 9月16日10:00
3.资格审查及缴费: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即报名通过,具备参加体能测试资格。
资格初审标准:
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通过“学信网”等相关网站及证件照片上传验证对考生的学历、年龄、户籍、等信息进行审核。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311-82026808
报名注意事项
查询结果为“初审驳回”的考生可根据提示未通过原因进行修改,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
经修改后,初审结果仍显示“未通过”且不能再修改的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最终网上初审截止时间:2022年9月16日11: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9月16日14:00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报考公安局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及缴费的考生,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线,达到或超过及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考生不具备本次招考资格。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公告为准(公告一般会提前2天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https://s.nuoyoukao.com/s/22146 。考生应按照《体能测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四)考试
1.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内容(不指定复习材料)。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公告一般会提前2天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https://s.nuoyoukao.com/s/22146。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于笔试结束的次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4)面试人选确定:按招聘岗位计划,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该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公告一般会提前2天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https://s.nuoyoukao.com/s/22146。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面试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通知单》打印。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要关注报名网站的面试公告,并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60分以下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所报岗位全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张贴面试成绩。
3.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依据岗位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学历(学位)较高者,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军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体检公告为准(公告一般会提前2天发布)。考生应按照《体检通知单》上确定的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参加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体检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规定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或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通过“诺优考网”予以公示。
(六)政审
政审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政审办法以政审公告为准(公告一般会提前2天发布)。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公示3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报考岗位,分配到所报单位。
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公示期间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合同签订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井陉县公安局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派遣到公安局有关单位(岗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二)待遇
1.工资: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津贴。
基本工资: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月)执行。
岗位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系数
岗位工资系数: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资系数为0.4。
工龄津贴:劳动聘用连续工作每满1年(12个月),工龄津贴每月增加30元。
2.社会保险:警务辅助人员按企业职工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七、其它事项
1.应聘者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形,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学历、相关证明、证件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国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成功后即刻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考试时须出具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色且体温测量无异常,并无干咳等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石家庄市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5.考生如有发热症状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上报考试组织方。
6.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7.本次公告所有流程节点均需根据疫情防控办要求开展。
报名咨询电话:0311-82026808 15633005889
井陉县公安局 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sjzjx.gov.cn/col/1580695477387/2022/09/07/1662515457224.html
了解更多公务员重要信息
可添加二维码
qq群号 : 1162056572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