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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2013-07-27 16:04:05 字号: | | 【 打印 】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1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教育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除基层项目专项计划外的人员招聘,由教育部门另行制定方案,按公开招聘的形式另行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台6名播音主持人的招聘工作,另行制定方案,按公开招聘的形式另行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派往我市尚未就业的或具有本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不含市县乡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2、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7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7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有工作经历的持单位介绍信,参加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持相关证书)、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地点: 衡水市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红旗大街2373号,市内公交车7路、16路、18路到衡水市职业技术学院下车)报名时间:8月27日--至8月29日(8月29日下午5:30截止 )。考生在8月31日、9月1日,凭本人毕业证及身份证到衡水市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7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发布公告。

各招聘单位对相关专业的确定结果务于8月22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报名现场由招聘单位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招聘单位必须现场办公,必须坚持条件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得阻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否则,市人社局将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报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按加分后成绩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登陆“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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