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院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省科学院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
省属非营利科研机构,主要从事现代地理学发展、地貌形态与环境变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资源与区域发展、基于3S技术生态灾害预测预警、旅游规划与景观设计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务,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河北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二)河北省科学院应用数学研究所
省属非营利科研机构,数学所以应用数学理论探索为本,充分发挥应用数学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优势,着力于信息技术的深化拓展和相关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广,关键性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新的形成。实现了从方法研究到软硬件技术研究、从成果转化到推广应用的有机统一,进而建成有自己学术特色的高水平研发基地。目前重点研究方向为:信息安全技术与应用、IP软核设计与应用、图像处理与模式识别、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物联网技术与应用。
(三)河北省科学院生物研究所
省属非营利科研机构,生物所以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生物饲料、植物细胞与基因工程、工业微生物、环境微生物、分子免疫学、疾病的早期诊断等为研究方向,以及从事农作物主要病害生物防治研究,植物对病原菌的感应以及细菌信号分子在植物中的信号转导研究,小分子抗原改造、哺乳动物细胞蛋白质表达、纯化和功能分析、免疫诊断试剂盒开发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地理所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其中:
(1)自然地理专业,博士研究生1名;
(2)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
(3)矿山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
(4)海洋资源与利用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
2、数学所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名,其中:
(1)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博士研究生3名;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需具备中级职称);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2名;
(4)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需具备中级职称)。
3、生物所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其中:
(1)植物病理专业,博士研究生1名;
(2)植物保护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
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2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4月13日8:30至4月19日17:00。
(二)其他报名方式。
考生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受理。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3日—4月25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理所:石家庄市西大街94号,联系人张宁佳,电话0311-86048408,电子邮箱zhang86048408@126.com;
数学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46号,联系人辛风艳,电话0311-83019212,电子邮箱hr@heb-math.org;
生物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46号、联系人郝少彦,电话0311-83014883,电子邮箱sjc1980@sohu.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于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急需人才岗位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进行面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人选范围。按要求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地点: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46号河北省科学院1号楼。
(四)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能力。面试评委会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综合概括能力、语言表述能力、思维敏捷程度等方面情况进行打分,对每一个岗位的报考人员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名。
(五)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六)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省科学院组织实施。面试评委组由院领导、人事教育处、用人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共5人组成。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接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省科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选,报院党委扩大会研究审定。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科学院网站及用人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36319(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省科学院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