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2011年市属事业、公共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文化考试的通知
为认真做好市属事业、公共企业单位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机制,根据唐联字【2010】12号精神、《河北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冀政[2003]31号)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役征集和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唐政发[2008]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采取文化考试和实绩考核的办法(简称双考),择优进行安置。定于3月7日委托市人才市场组织文化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3月7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
唐山市人才市场3层综合报告厅
三、考试形式与内容
1、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科目分为初三语文、时事政治、初三数学,科目比例按:5:4:1。
2、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文化考试成绩占双考总成绩的60%。
四、考试须知
1、应考人员要求为市区户口,2010年12月份退伍城镇退役士兵,父母为市直事业、公共企业单位正式职工。
2、应考人员请务于2012年3月1日上午11时前,将自己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两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交给父母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
3、应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原件,于2012年3月5日下午13:30到唐山市人才市场一层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并交考务费100元。
4、应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用具,于2012年3月7日上午8:30以前入场,准时参加考试,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2、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任何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3、暂无《身份证》或过期的,可持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身份证号和2寸免冠照片(与《笔试准考证》的照片同底),且照片上加盖派出所骑缝章的身份证明,代替身份证。否则,不准领取准考证和入场考试。
4、如发现替考和作弊现象取消安置资格。
此通知同时在唐山民政网上公布。
安置办公室联系电话:2821510
注:必须由考生本人来领取准考证。
201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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