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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2012年招录政法干警证件审核通知

2013-08-05 08:08:40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证件审核通知
  根据河北省2012年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1月11-12日将进行邯郸考区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阶段。由于笔试成绩公布和证件审核时间间隔较短,特提醒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提前准备好证件审核时需携带的有关材料,以免贻误审核。
  一、审核时间:11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邯郸饭店(邯郸市浴新南大街178号,农林路与浴新大街交叉口);
  乘车路线:市内乘4、8、24、45、51、54、61、66、70、305路到邯郸饭店下车即可。
  三、证件审核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请入闱考生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证明、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材料、奖励证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为避免人多拥挤,请各位考生尽可能按照以下时间进行审核:
  司法系统
  11日:武安市司法局、邯山区司法局;
  12日:峰峰矿区司法局、鸡泽县司法局;
  公安系统
  11日:邯山区公安分局、丛台区公安分局、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复兴区公安分局、大名县公安分局、鸡泽县公安分局;
  12日:邱县公安分局、曲周公安分局、永年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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