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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3-08-05 16:02:10 字号: | | 【 打印 】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1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局直属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29名,其中:数学1名,物理1名,化学1名,体育1名,美术3名,音乐(舞蹈)1名,中医按摩1名,临床医学(儿科)2名,学前教育14名,烹饪2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名,自动化1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祖国,爱人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衡水市生源(指本人户籍、父母户籍及家庭所在地

均在衡水市的毕业生)且派往我市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4、30岁以下(1982年1月3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除烹饪、临床医学、中医按摩岗位以外,其余均为教师岗位。教师岗位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毕业证书专业不一致时,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必须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申报岗位。

报名时间:2012年1月3日至4日。

报名地点:衡水市教育局人事科(招贤路182号)。

报名时需提交证件: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父母户籍本(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其它证明均无效)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人员,需由本人如实填写《衡水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一份,交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后,将取消资格。

考生于2012年1月8日,凭本人毕业证及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1月9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确定:按照不同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012年1月12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登陆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和衡水市教育局网站 (http://www.hsjyj.gov.cn/)查询。

(二)面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仪表、说课、答辩三个环节,时间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仪表(5分):是对应试者着装、仪表、举止、谈吐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说课(70分):为拟任教学科相关内容,抽签决定说课题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答辩(25分):为教育理论、专业教材教法、师德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时间不超过5分钟。

非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根据岗位特点确定。

面试暂定于2012年 1 月13日至15 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和衡水市教育局网站 (http://www.hsjyj.gov.cn/)上的公告。

2、面试具体要求

纪律要求: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严格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候讲室,迟到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试;面试人员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候讲室,不准大声喧哗,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如出现违纪现象和行为,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程序要求:

(1)、面试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抽签决定面试的顺序号。

(2)、面试人员按面试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到备课室抽签决定说课题目。

(3)、面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离开备课室,考点负责提供教材和草稿纸。

(4)、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依次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说课室,面试人员进入说课室后,只能报出自己的面试顺序号和说课题目,不得说出自己姓名。

(5)、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亮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核分员当场核分并宣布面试成绩,面试人员离场。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高者优先)。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参加体检人员要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请登录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和衡水市教育局网站 (http://www.hsjyj.gov.cn/)查询。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和衡水市教育局网站 (http://www.hsjyj.gov.cn/)公示七天,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如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补体检、公示程序。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并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核后,通知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市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通过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和衡水市教育局网站 (http://www.hsjyj.gov.cn/)告知。

招聘咨询电话:2132778。           

衡水市教育局

更多信息访问河北硕文教育网

2011年12 月23日  

2011年度衡水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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