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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的公务员进行体检的通知

2013-08-20 00:08:54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为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进行体检的通知


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


  按照《为各设区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即将安排考生的体检环节。请考生务于2012年9月10日早晨8:00在红旗大街1588号人力资源大厦院内办公楼前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参加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考生近期不要饮酒及食用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请考生仔细阅读《体检须知》。


  考生需自付体检费,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


  见到该通知后,请于9月9日12点之前,请编辑短信“×××(考生姓名)体检信息已知”,9月1日上午面试的考生发送至13513085588,特技职位考生和下午面试的考生发至13603181977。不要重复发送!


  衡水市公务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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