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黄骅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公告
黄骅市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专职队员和文职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消防专职队员主要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任务;消防文职人员主要从事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窗口受理服务等辅助性工作岗位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职位 代码 |
职位名称 | 招聘 计划 |
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其他 | |||
XF01 | 消防专职队员 | 20 | 男 | 18-25周岁 | 不限 | 退伍兵 |
XF02 | 消防专职队员 | 15 | 男 | 18-25周岁 | 中专(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XF03 | 消防文职人员 | 8 | 不限 | 18-30周岁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消防专职队员限1988年5月14日—1995年5月14日出生;消防文职人员限1983年5月14日—1995年5月14日出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劣迹,无前科;
2、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4、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上表)。
四、招聘程序
(一)初审及报名
1、时间、地点:2013年5月25日-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在骅西小学现场报名。
2、报名前先进行身体状况初审,合格者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提供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院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后取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到黄骅人事人才网下载后打印)一份;
(5)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即贴式照片5张;
(6)报名考务费100元。
4、报考同一职位要形成竞争,各职位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5︰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可调剂到其他职位。招聘计划做出调整的,在考试前向社会公布。
5、领取准考证:持本人身份证于6月13日上午到黄骅电大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考。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和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成绩按不高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都进行体能测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6月15日上午在黄骅中学笔试。
2、体能测试:测试项目男子为立定跳远和1000米长跑、女子为立定跳远和800米长跑,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确定分数,每项满分为100分。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选、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职位不同,分别按以下办法合成总成绩:
(1)消防专职队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60%;
(2)消防文职队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2×40%。
2、根据报考职位、计划,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入闱人选。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体能测试成绩、现有学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按以上规则仍无法确定具体人选时,一并列为入闱人选。
由招聘办对文职人员和退伍兵入闱人选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四)体检、考核
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同时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黄骅在线、黄骅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人员待遇及聘用管理
1、公安消防专职队员和文职人员为公安消防大队临时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2、用人单位与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临时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则自行终止;是否续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确定。
3、根据《黄骅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公安消防专职队员和文职人员享受定额工资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
4、公安消防专职队员和文职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管理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聘用资格的人员,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317-5320583(市纪委执法纠风室)、0317-5335311(市人社局招聘办)。
七、其它
1、本《公告》在黄骅在线(http://www.huanghua.cn)、黄骅人事人才网(http://www.hhrcsc.com)同时发布。有关招聘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则、信息、通知等资料将随时在黄骅人事人才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5335311
附件:
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10米×4往返跑 (秒) |
立定跳远 (米) |
仰卧起坐 一分钟 (个) |
引体 向上 (个) |
800米 长跑 (分、秒) |
1000米 长跑 (分、秒) |
|||
男 | 女 | 男 | 女 | 女 | 男 | 女 | 男 | |
100 | 9〞6 | 10〞6 | 3 | 2.3 | 43 | 18 | 3ˊ20〞 | 3ˊ25〞 |
95 | 9〞8 | 10〞8 | 2.9 | 2.2 | 41 | 17 | 3ˊ25〞 | 3ˊ30〞 |
90 | 10〞0 | 11〞0 | 2.8 | 2.1 | 39 | 16 | 3ˊ30〞 | 3ˊ35〞 |
85 | 10〞2 | 11〞2 | 2.7 | 2 | 37 | 15 | 3ˊ35〞 | 3ˊ40〞 |
80 | 10〞4 | 11〞4 | 2.6 | 1.9 | 35 | 14 | 3ˊ40〞 | 3ˊ45〞 |
75 | 10〞7 | 11〞7 | 2.5 | 1.8 | 33 | 13 | 3ˊ45〞 | 3ˊ50〞 |
70 | 11〞0 | 12〞0 | 2.4 | 1.7 | 31 | 12 | 3ˊ50〞 | 3ˊ55〞 |
65 | 11〞3 | 12〞3 | 2.3 | 1.6 | 29 | 11 | 3ˊ55〞 | 4ˊ00〞 |
60 | 11〞6 | 12〞6 | 2.2 | 1.5 | 27 | 10 | 4ˊ00〞 | 4ˊ05〞 |
55 | 11〞9 | 12〞9 | 2.1 | 1.4 | 25 | 9 | 4ˊ05〞 | 4ˊ10〞 |
50 | 12〞2 | 13〞2 | 2 | 1.3 | 23 | 8 | 4ˊ10〞 | 4ˊ15〞 |
45 | 12〞5 | 13〞5 | 1.9 | 1.2 | 21 | 7 | 4ˊ15〞 | 4ˊ20〞 |
40 | 12〞8 | 13〞8 | 1.8 | 1.1 | 19 | 6 | 4ˊ20〞 | 4ˊ25〞 |
35 | 13〞1 | 14〞1 | 1.7 | 1 | 17 | 5 | 4ˊ25〞 | 4ˊ30〞 |
30 | 13〞4 | 14〞4 | 1.6 | 0.9 | 15 | 4 | 4ˊ30〞 | 4ˊ35〞 |
25 | 13〞7 | 14〞7 | 1.5 | 0.8 | 13 | 3 | 4ˊ35〞 | 4ˊ40〞 |
20 | 14〞0 | 15〞0 | 以下为0分 | 11 | 2 | 4ˊ40〞 | 4ˊ45〞 | |
15 | 14〞3 | 15〞3 | 9 | 1 | 4ˊ45〞 | 4ˊ50〞 | ||
10 | 14〞6 | 15〞6 | 7 | 以下为 0分 |
4ˊ50〞 | 4ˊ55〞 | ||
5 | 14〞9 | 15〞9 | 5 | 4ˊ55〞 | 5ˊ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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