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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通告

2013-06-06 00:59:51 字号: | | 【 打印 】
经丰南区政府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批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含2013年毕业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报考影像、检验、麻醉和药学类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三本。
1、本科学历毕业生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已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且在二甲医院工作满三年的本科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职及以上职称,并且在二甲医院工作满五年的本科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一)丰南区医院共招聘35名。其中,医学类22名:包括临床医学专业20名,口腔医学专业2名;药学类8名:临床药学、药理学或药学专业;医学影像专业5名。
(二)丰南区中医医院共招聘12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人;中医专业1人;中西医结合专业2人;口腔医学专业1人;医学影像专业4人;卫生检验专业1人;麻醉专业1人。
(三)丰南区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共招聘5名。其硕文共卫生专业3名,医学检验专业2名。
四、受聘人员的管理
(一)受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人事档案、负责调整工资等有关事项。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合同期满,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及受聘人员工作情况选择续聘或解聘。对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期内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二)用人单位接收受聘人员后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协议。
(三)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含在三年聘期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继续使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委托代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聘用与考试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符合招聘对象第2、3条的报考人员,经面试合格,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招聘岗位名额内直接聘用。如超出招聘岗位名额时,按资历审核赋分高低、年龄(年龄小者优先)、政治面貌(党员、预备党员、团员)择优聘用。
2直接聘用不足的专业采取资格审核和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资格审核按实际赋分直接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90%计入总成绩。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2013年4月3日开始)。在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丰南电视台、《今日丰南》发布《唐山市丰南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告》。
(二)报名、面试及资历审核。
1、报名。报名分赴重点院校组织报名和区内组织报名两个阶段进行:
(1)赴重点院校组织报名(2013年3月27日-4月3日)。拟选择到河北医科大学、承德医学院、河北北方医学院、河北联合大学、天津医学院、山东医学院等院校现场组织报名。
(2)区内组织报名(2013年4月8日-4月12日)。报名地点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胥各庄青年路102号)。
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期间获得荣誉、奖励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组织关系证明信原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并按要求填写《唐山市丰南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对应。
2、面试及资历审核。报名的同时一并进行面试和资历审核。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面试合格后填写《唐山市丰南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相关资历材料;资历审核主要是对报考者在高校期间获得荣誉、奖励情况进行审核赋分,即在高校期间取得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每项赋3分,一等奖学金每次赋2分,二等奖学金及以下每次赋1分,累计满10分止。
(三)确定直接聘用人员。对高校报名和区内报名情况统一进行汇总,对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直接聘用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直接聘用人员后面向社会公示。
(四)笔试确定聘用人员。直接聘用不足的岗位,采取资格审核和笔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聘用人员。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聘请医学高等院校教师出题,考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卫生及相关专业知识等为主。分值为100分。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三支一扶”工作中在丰南区参加支医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原始学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年龄(年龄小者优先)、政治面貌(党员、预备党员、团员)、曾受县级以上奖励情况等条件依次确定。报考招聘专业人数不足时,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作为拟聘用人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公示。对通过笔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六)体检。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工资、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八)安置岗位。被聘人员于2013年8月1日正式上岗。对正式上岗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能提供完整毕业生档案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额,按照相应岗位依招聘总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七、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上午8:00-10:00
(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成绩公示时间:2013年4月22日上午9:00
(四)公示渠道:丰南区政府网网上公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门前公示
八、体检时间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必须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2013年4月19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或未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15—8189960(纪委监察局)、0315—8101332(人社局)、0315—8162500(卫生局)。
十、本通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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