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岗位及其条件详见附件(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报考信息: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heciq.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需在2012年9月11日前取得。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要求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高等院校学生;
4、现役军人;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9月11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每人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9月17日8:30至9月19日17:00。
缴费时间:9月17日8:30至9月20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或借用其他人员的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
(二)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考试当天上午9:00—11:00,考生到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18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