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围绕“科教兴区”战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1、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9年(含2009年)以前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就业或未就业的毕业生都在招聘范围之内)。
2、应聘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
3、本科生招聘,户籍不限。专科生的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应聘:
(1)本人户籍在察北管理区的;
(2)本人户籍不在察北管理区,其父亲、母亲或配偶户籍在察北管理区的。
以上户籍登记期限以2009年12月31日前为准。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义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优惠条件
1、已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或市级骨干教师证书的本科以上学历的应聘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在察北管理区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1日—20日
2、报名地点:察北管理区机关办公楼一楼信访接待室。
3、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户籍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并各复印一份备查)和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属优惠条件内的应聘人员,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携带所要求的资格证书。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2010年察北管理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可登录张家口市人事人才网下载或到报名处领取)。应聘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3)每人只限报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资格审查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负责。
(4)参考人数达不到3?1的,取消该科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所有考生统一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考生参加公共课程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以任何形式、不委托任何人举办培训班。
3、笔试成绩统一在张家口人事人才网、察北电视台、察北管理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和察北管理区教育局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评委现场打分。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尾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1、同是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竞争同一职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用备题进行考试,按备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研究生和大专、本科毕业生竞争同一职位时,均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
3、大专、本科毕业生竞争同一职位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核
1、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体检出现不合格时按本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核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张家口人事人才网、察北电视台、察北管理区行政公开透明运行网和察北管理区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核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均不递补。
(六)聘用、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转正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解聘手续。
六、招聘职位、条件
详见《2010年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七、纪律监督
对于违反公开招聘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5362937
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教育局
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