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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理信息局补充计划招聘4人 2月25日报名

2013-07-13 00:42:02 字号: | | 【 打印 】

河北省地理信息局2012年事业单位


补充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人社厅下达的2012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补充计划,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省第一测绘院、河北省第二测绘院、河北省第三测绘院、河北省制图院,均为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2年河北省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补充计划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河北地理信息局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补充计划岗位条件表》 (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河北省地理信息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携带1寸免冠照片5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表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初核,报局人事处复审。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26日。


  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政治处。各单位地址见《河北地理信息局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补充计划岗位条件表》


  开考比例:如无特殊情况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


  (三)笔试


  笔试由省地理信息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局人事处统一组织,随机抽调有关人员,组成面试评委会,负责招聘人员面试测评工作。面试内容体现应聘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来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的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局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 )或者河北省地理信息局网站(http://www.hebsm.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省地理信息局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5266113(河北省地理信息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1.《河北地理信息局事业单位2012年补充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2年2月20日


  附件2:


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学 历

 

专 业

 

毕业时间

 

计算机等级

 

英语等级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生源地

省(市)    市    县(区)

培养方式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注:(1)此表由报考者本人如实填写一式二份。


  (2)“培养方式”指:有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的填写“普通毕业生”,成人、自考等类的填“成人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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